[情報] 對最終食品無功能者,不用標示?

作者: detwin07 (星海無礙)   2014-04-16 14:21:29
4/7這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公告了食品標示的修訂,
主要有兩點:
一、食品添加物不能再以"功能"註明。
舉例:例如飲料中添加檸檬酸,不能直接寫調味劑。
二、原料在製造過程中加入,但是在最終產品含量過低或失去活性,這樣的「對最終產品
無功能者」,可以不用標示,但經公告的過敏性原料除外。
舉例:化學醬油在製造過程中,需要添加鹽酸以分解大豆蛋白質,但若完成前鹽酸會被中
和掉,則不用標示「鹽酸」。
疑慮:對「最終產品無功能者」,假設由廠商說了算,並不是由食藥署或民間專業人士列
出規範、或參照歐盟標準,對使用者來說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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