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哪桑~
先分享兩則舊新聞
https://www.theunion.org.tw/tag/%E4%B8%80%E5%B9%B4%E4%B8%80%E8%81%98/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69303
看完之後
搭配本院第4屆第2次勞資會議紀錄中,
人事室也有表示"本院大部分係屬不定期勞動契約"
請大家再思考、比對一下自己的狀況。
所謂"契約期滿不再續約" 或是"合約到期不續聘所以也沒有資遣費"是否合理?
當然有些"重聘"的動作可能很技巧性的轉到不同投保單位或轉換身分,
不過中央研究院身為最高學術機構,肩負培育人才的使命,搞這些小動作合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