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uacc (春天陽光好舒服)》之銘言:
: 我們有一個小二肌痿症學生上體育課和閱讀課需入班陪恰巧
: 潛能班校外教學的正逢那學生有兩堂課須賠同我們請求輔導室支援
: 在IEP上有明顯著記陪同順序為兩位特教老師、特教組長和其他行政相關人員
: 且是開過個案會議確認的順序,還有輔導團的會議紀錄佐證
: 但輔導主任卻說那是潛能班老師自己的課務問題
: 如果特教組長有課無法支援怎可以要求其他人員應該來支援
: 當初排校外教學時間就應該避開該名學生的課
: 而且說我們校外教學本來老師應該請公假(為何????聽不懂...)
: 或應該比照普通班老師把課調開或說自己要全包
: 如果是自己辦的課務要自理,除非教育局來文的校外教學才可要求協助(指的是排代)
: 各位看倌,是主任太[番]還是我不懂事呢????
: 快氣炸了....-_______-
我們有呈校外教學計畫,這樣還是要請公假嗎?
因為第一次聽到校外教學要請公假
可否請大家分享若有已有校外教學計畫,且核章層次到校長是否要請公假?
所以一般來說大家辦理校外教學時
若不是帶領全部小朋友參加是否會針對課表上有課但未參加的小朋友另行補課呢?
還是一般而言資源班很少辦校外教學呢?
一堆問題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