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我是一位國中特教班導師,
班上有一位癲癇學生,持續有服用癲癇藥物,
在藥物控制下,該生癲癇大發作頻率約每月一次(都在下午),
因為癲癇的發作不可避免,
但我們的防護措施一定會做,
頭戴軟式安全帽(跆拳道那種),清除其座位四周尖銳/障礙物,並讓該生有充足睡眠。
儘管盡可能做好防護措施,去年底仍發生令人遺憾的意外,
那天中午該生有趴著午睡,但是沒有睡著(異常興奮),
下午藝文課班上練習跳舞,就在一般的普通教室練習,
我們讓該生頭戴安全帽,第一節課兩兩上台跳舞,
該生約上台跳舞3-4分鐘,之後都在座位上休息看同學跳舞。
第二節課,該生也都坐著(戴安全帽),
下課前10分鐘,我讓全班一起跳舞,
就在跳第二次時,該生癲癇大發作了,
直接倒下,抽搐約1分鐘後停止,與以往發作不同地方是血流不止,
我們請校護前來協助處理,上排兩顆門牙因倒下時撞擊地面斷掉,血流不止,
校護建議我們送醫,協助簡易止血,並將斷掉的門牙以生理食鹽水浸泡保冰後送醫,
在家長同意下送醫,到達醫院急診室。
在急診室的等候花了較多時間,
待牙醫會診時研判牙齒已經無法接回,僅協助止血待日後考慮裝設假牙。
當天學校老師陪同就醫。在隔天家訪學生並致贈慰問金,
事件後也協助申請校內仁愛基金,並頻繁地電話關心狀況,
並請家長留下醫療收據協助申請校內保險理賠,
但保險部分依照合約內容,最多理賠5000,
且若保險公司認定意外傷害由癲癇所致,很有可能不給予任何理賠。
一切看似事件即將落幕,
家長卻在最近要求學校給予50000的賠償金,(斷兩顆,要做四顆假牙的錢)
說明孩子都受傷了,居然還要家長自己付錢,說我們老師良心何在?
事件到此仍持續處理當中,
我比較灰心的是整起事件就是因癲癇造成的意外傷害,
我們該做的防護措施也確實做到,
頭戴安全帽、清空障礙物、兩節課充分休息,
而事發後也正確處理、送醫、關心、慰問,
現在家長情緒性地索賠,且認定老師失職,沒照顧好自己的孩子,
我很疑惑癲癇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該有的預防也做了,
身為導師誰願意自己的學生受傷呢?
上來板上問問有類似經驗老師,
也在想,家長未拿到滿意的理賠金會有更進一步行動,
如投訴教育局、找議員開記者會、上法院......
我當然相信自己站得住腳,但是實在也不願意讓事情越來越複雜,
有老師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