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特教學校擔任行政職,最近發了通知請各畢業班導師填寫特通網的轉銜資料,陸續有幾位導師反應如果有需要其他任課老師填寫的話怎麼辦?我回覆說還是要麻煩導師協助通知然後統整資料,但是某位導師卻反應說把轉銜表格詳細分責和一一通知各任課老師是行政的工作,要求我擬定一張工作分配表,經導師會議通過後,再告知各任課老師,導師只負責填寫導師的部分,其餘分工、統整及未來安置都是行政的責任。
目前找到的法規只有特教法施行細則規定這份轉銜資料必須包含在IEP裏,雖然沒有詳細規範IEP是由導師負責統整與撰寫,不過在我們學校IEP主要還是導師負責,希望她能接受,想請教各位老師是否還有更明確的法規規定轉銜資料或IEP是由導師填寫與統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