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第一次擔任特教的代理老師
因此有些疑問還麻煩各位前輩回覆。
我在A國中考試
錄取後他們表示要支援B國中
狀況就是A給我薪水
但我「全部」的課都在B上 (資源班專任教師)
前幾天去A拿聘書跟交體檢報告之類的資料
教務處的老師建議我將全教網的服務單位移到B校
畢竟若要研習應該都是B派我去(B真的能夠會派我去嗎?)
我想問的是 我這樣的狀況是屬於巡迴教師嗎?還是是支援教師呢?
我需要參加或幫忙B校內的會議(校務.IEP之類的)、活動、導護等等的事情嗎?
我在B校上下班時間是早修到放學嗎?還是有課再過去上呢?
因為上述問題問B校好像有點尷尬
我知道各校可能有各自的作法
但我想知道的是「明文規定」的情況
還麻煩各位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