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http://youtu.be/c7YPCan5Boo
這位名叫理查.德麥隆的男子將每天戴着一個黃體黑字的牌子站在克利夫蘭第二區警局外
3個小時,為期一周。
這名男子常常喝醉酒發酒瘋,有一次竟然酒後打911威脅對警察不利,法官判決他必須戴
上標示自己是傻子的道歉牌子。
德麥隆說:"我當時酒醉了,喝得很醉,所以胡說八道,像個傻子一樣,我們有兩個人,
我對我所做的一切感到抱歉,我覺得很後悔,因為這個人和我無冤無仇啊。我會負起所有
的責任"
克利夫蘭市法院的法官Pinkey Carr的判決已經不是第一次。去年他判決一個女人仙娜.
哈汀(Shena Hardin)連續兩天戴著傻子牌子站兩個小時,他為了避免必須停在校車停止標
示牌前而行駛在人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