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 Jigsaw Puzzle 二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24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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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二小時又一十七分鐘前──下午兩點三十一分==========
「喂?您好?」午後時分,趙仁志接起手機。
根據來電顯示,這隻號碼應該是本地附近的室內電話。
「小志,我老楊。」低沉男聲自報名號,嗓音滄桑粗啞。
「楊哥,好久不見。最近還好嗎?怎麼了?」
趙仁志熱情問候,認出對方是老面孔的管區。
因為職業……或者該說是志向和理想,趙仁志不時會到派出所串串門子,
順便詢問有沒有需要幫助的對象。
「我這裡有個案子,你應該會有興趣。」「馬上到!」趙仁志說走就走。
儘管路上車水馬龍,在二十分鐘之內,趙仁志就匆匆踏入了派出所。
他和端坐值班檯前的員警點頭示意,熟門熟路來到楊哥的座位旁邊,揚手招呼說了聲嗨。
「就是他。」老楊慢條斯理伸手一指,要趙仁志到會客區的沙發泡茶。
「楊哥,怎麼這樣?有必要嗎?」
趙仁志眉頭深鎖,看著仰躺在長椅上歪斜打呼的酣睡男人。
短髮男人穿著休閒襯衫和牛仔褲,但衣物多處都染上髒汙,略顯凌亂,
像在地上打滾過般。重點是,男人身上總共有三副手銬,兩副腳鐐。
除此之外,還有一條鐵鍊鎖在椅腳,繞過椅背,穿過椅板,
最後纏在男人的腰際將他綁住。正確來說,更像綑住。
這陣勢未免也太誇張了,又不是在對付魔鬼終結者。
「絕對有。」老楊不疾不徐沏了杯茶,遞給臉色為難的律師。
「不行先放開他嗎?或是稍微放鬆一點?」趙仁志問。
「不行。」老楊語氣平淡。年屆退休,看過無數大風大浪的他早已見怪不怪。
總之不管遇到什麼問題,想辦法解決掉就是了。
趙仁志勉強點了點頭。他知道楊哥定有原因,而且很快就會進行說明。
「他會開鎖,動作很快,沒有聲音,我們不敢讓他離開視線。」
「他逃跑過嗎?」趙仁志有些詫異。很少有嫌犯能在老楊的眼皮底下搞鬼成功。
「這倒沒有。他自己解開過兩次束縛,兩次都是笑嘻嘻地待著沒跑,
乖乖坐在原處等我們發現有異。但我們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原來如此。」趙仁志這回的點頭多了幾分認同。
關於拘留,無論地點時間,法律上都有清楚明確的條文規定,
並不是把人當狗拴住就好。但既然警方有理可循,也不用雞蛋裡挑骨頭。
就當作賣老楊一個面子。
「他的名字?」「鄭乃龍。」
「意志清醒嗎?」雖然看起來不像精障遊民或失智老人,保險起見趙仁志還是要問。
「大概吧?不好說。」老揚聳了聳肩,給了個莫測高深又模稜兩可的答案。
「我會徵得委任。」趙仁志明白回應。意思是這案子他管定了。
既然是楊哥推薦的人,接下來不會有錯。
「那好。」老楊頓了頓,開始說故事。
一天之前,鄭乃龍搖搖晃晃又瘋瘋癲癲地闖進了派出所。
這類神情異常舉止怪誕的人,對有經驗的警員來說並不罕見。
他們有些是來鬧事找碴,有些是來討錢要吃,還有一些則是純粹經過亂入。
那天老楊剛好也在,理所當然由最老牌的他來應付。
值班菜鳥當機立斷,叫來大學長支援之後,就退到一旁觀摩學習。
這種民眾不好處理,如果是由太嫩的警員出面,有可能會引起糾紛。而這絕非上司樂見。
所以還是麻煩前輩出馬會比較妥當。
「有什麼事嗎?」老楊開門見山。「我要……自首。」鄭乃龍的臉頰抽搐,話語斷續。
「你做了什麼?」老楊提高警覺。
難道又是一條神智不清的毒蟲?有業績自投羅網也算賺到。
不過自己都要準備告老還鄉了,送上門來的功勞就歸給學弟吧。
「來不及講……撐不了……那麼久。先關我……」
鄭乃龍咬牙切齒,神色猙獰,嘴角溢出白沫。
「做了什麼。先講清楚。」老楊決定,一定要抓這傢伙去驗尿。
十之八九是欠人逮的白目毒蟲。不過還是要小心為上。
失心瘋的毒蟲可能有攻擊性,就算突然發狂砍人都不奇怪。
「我沒空……要去幫忙……」鄭乃龍猛然伸手一撈,閃電抓向老楊腰側。
「幹什麼!想奪警槍?」
老楊早有戒備,眼明手快,大聲喝止的同時已經擒住對方手腕,擺出搏擊姿勢。
「對!關我!」鄭乃龍雙眼暴凸,目(目此)欲裂,狠瞪老楊,咬牙切齒,
手臂又再發勁往前,意圖讓五指更加接近槍柄。
老楊二話不說,將他壓制在地。此時異變陡生。
鄭乃龍渾身一軟,如同癱瘓,肌肉卻在下一秒鐘蓄滿強力,瞬間爆發。
天旋地轉,轟然巨響。老楊頭暈眼花,腹部劇痛,一時之間無法爬起,
過了好一陣子才明白是被鄭乃龍掙脫反擊,冷不防一腳踹飛,
然後變成人肉砲彈撞翻盆栽,砸歪桌椅。他抬起頭,正好看見菜鳥學弟被過肩摔。
「愚蠢之徒!看看你們幹的好事!」鄭乃龍如雷怒吼,中氣十足,不再結巴。
顧不得還在耳鳴,敗部復活的老楊撲上前去,加入戰局,和鄭乃龍扭打成團,艱苦糾纏。
「等等,他竟然能和你打,還一對二?」趙仁志忍不住問。
鄭乃龍只是中等身材,還略為偏瘦,而老楊雖然上了年紀,但體型卻高大魁梧,
更何況還有幫手,而且又都是受過訓練的警察。
「他很厲害。其實我們沒有打贏。應該說打不贏。
如果他沒有自己倒下,我和阿弟仔加起來也不是對手。」老楊瞇眼,抿了口茶:
「我一開始是被偷襲,也沒料到他那麼強,輸給他也就算了,
但後來我們兩個使盡全力也撂不倒他。
他的動作有招有式,應該是某種我不知道的格鬥技。但那種突如其來的力量絕不正常,
根本是變了個人,就算嗑藥也不會這麼猛。除非你相信鬼上身或神打。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連我自己也不會相信。阿弟仔整個人,都被他舉起來丟出去,
現在還在醫院養傷,不知道要請假到什麼時候。」
而老楊自己則是腰酸背痛,肩頸僵硬。要不是他酷愛逞強,照說也該在床上躺個兩天。
「真的假的!」趙仁志張口結舌,倒抽冷氣。還真是人不可貌相。
「更奇怪的還在後頭。」老楊哼哼,似笑非笑。
混亂只持續了半分多鐘,就很明顯勝負已分。
先是被過肩摔,又被當成鉛球拋擲的倒楣菜鳥蜷縮呻吟,側躺在地無力再戰。
幸好年輕人本錢雄厚,耐打耐虐,小命無礙,了不起就是幾處骨折。
可獨撐大局的老楊就暗暗叫苦。他一條膀子用力過度,有些拉到不太能動,
不知道是不是傷了筋。另一條手臂也沒好到那去。至於兩條腿也在隱隱發抖,無法站穩。
不是害怕,是關節疲乏的疼痛所致。打架可沒有暖身運動好做。
老楊盯著目標,調整呼吸,卻看到鄭乃龍踉蹌兩步,隨即跪跌。
眼見機不可失,老楊箭步衝上,踹倒對方應聲上銬。
鄭乃龍沒有掙扎,又是一軟,然後嚎啕大哭。
「哭?」趙仁志難以置信。
「他哭得像個屁孩,不但泣不成聲,還哀求我別傷害他。不久前的勇猛就像假的一樣。
我只是想扶他起來,這死娘娘腔忽然咬我一口。也不知道有沒有愛滋病。
好好的大男人竟然會用咬的,真是!」老楊不屑噴氣,解開袖子,
展示前臂上的殷紅牙印,對鄭乃龍的行為嗤之以鼻。
他的觀念比較傳統,認為男人就該陽剛,女人就要陰柔,本身更是以鐵漢自居。
「辛苦了。有破皮或出血嗎?」趙仁志觀察傷勢。
「沒有。我縮得快。」老楊挑眉。
「那就好。別太擔心。就算他真有愛滋,只要你沒傷口,感染機率很低很低。
而且唾液的病毒量沒那麼高,即使有傷口也未必中獎。
不然為求心安,可以去驗一下,有很方便的匿名篩檢。」
趙仁志明白老楊的憂慮所謂何來。他八成是在懷疑鄭乃龍是會吸毒的男同志。
這種族群帶原HIV的比例高到嚇人。
身為員警,老楊肯定知道毒蟲和男同志都是感染愛滋的高危險群。
兩者的交集更是令人心驚膽跳。
雖說帶原HIV不等於有愛滋病,只要進行治療,妥善控制,
可以讓病毒數量降到很低,甚至不會發病,但中標的風險還是很讓人害怕。
人之常情,無可厚非。重視自己的健康,並不代表就是歧視男同志或愛滋病患。
趙仁志深深了解這種求生本能所帶來的矛盾。
一個自由人權律師,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客戶,而且通常是社會陰暗處的底層階級,
所以有些辯護對象並不是很討人喜歡。
不管是要錢不要臉的吸毒犯、要爽不要命的男同志、還是故意散播病毒的愛滋患者,
他都曾經義務打過官司,並且照樣竭盡全力。
平心而論,不可諱言,確實會有不一樣的壓力。無論內在或是外在。
儘管在生理上對客戶一視同仁,心理上還是會產生好惡反應。
即使他心知肚明,毒蟲也有不偷不搶的,男同志也有不無套濫交的,
愛滋病患也有潔身自愛的,心中依然免不了會有成見和刻板印象。
這並非虛偽或做作,而是理智和情感的拔河角力。
這讓他更加明白,自己並不崇高,就只是個平凡人。
「話說回來。」老楊的聲音把趙仁制的思緒拉回主題:
「他咬我的那一口不像攻擊,倒像是反射性的防衛動作,似乎很害怕我會揍他。
本來囂張跋扈的眼神也變得畏縮怯懦。」
「這樣子啊……」趙仁志沉吟思索,扳指盤算。
粉墨登場的瘋癲怪人、力大無窮的狂戰士、再加上驚恐無助的愛哭鬼。
出現了三種不一樣的角色嗎。指證歷歷,罪證確鑿,但是還有機會。
他很快就抓住辯護方向,聯想到類似的國外判例。
在法律史上,人格分裂的被告不是沒有,而且案件通常都還滿經典。
畢竟相關的舉證、論述、庭辯都還有某些地方不夠成熟,也就是缺乏制式化的遊戲規則,
留有兩造雙方可以發揮創意的競爭空間。因為相對罕見而且難以認定。
精神上有無問題,可不是簡簡單單就能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也不像一般案件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些被判定為精神失常的被告,
在經過法庭認證之前,根本就沒有就醫紀錄。
是了,可以先從就醫紀錄查起。奪警槍和打警察可不是鬧著玩的,
處理不好會吃不完兜著走。如果能證實鄭乃龍在行為時,
處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等意識不清的狀態之下……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問題不是那樣。」老楊搖頭嘆氣:
「我和阿弟仔的事可大可小。我們也不是吃飽太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奪槍我就不計較了,反正也沒搶到。襲警要看阿弟仔的意思。」
「那先謝了。」趙仁志點點頭,料定老楊還有後話,不會無緣無故要他過來。
「麻煩的是,他擄走了一個小女孩。」「喔?」趙仁志訝異挑眉,擺出願聞其詳的表情。
「前天上午十點半左右,也就是鄭乃龍來鬧事之前約半小時,
和鄭乃龍住同棟公寓的對門鄰居,有到分局報一件兒童失蹤案。
但因為是去分局報的案,所以當時我們這邊並不知情。」
「懷疑是鄭乃龍做的?」
「不是懷疑,是確信。有指紋佐證。他本人也承認了。」
「嗯。」趙仁志比了個手勢,示意老楊請繼續說。
「失蹤女童叫林佳琪,四歲半,沒有上幼稚園。爸媽白天上班,平日由奶奶照顧,
爺爺已經去世多年。奶奶是老一輩的人,深信應該敦親睦鄰,和左鄰右舍守望相助,
所以不時會做些小點心串串門子,發送各家,和整棟樓的多數住戶都熟,
跟對面的鄭乃龍更是常有互動。鄭乃龍單身未婚,租屋獨居,除了工作不太出門,
是科技業的夜班工程師,作二休二,下班到家差不多是早上八點半至九點之間。
而奶奶習慣在九點外出買菜,十點返回,擔心小孫女自己在家會有什麼事,
帶去菜場又怕走丟也不方便,所以特別拜託鄭乃龍在這段時間,
幫忙注意有沒有不尋常的動靜。奶奶也和孫女說過,有問題的話可以找隔壁幫忙。
這年紀的孩子懵懵懂懂,還不太會自己判斷,既然有奶奶背書,
林佳琪對鄭乃龍應該有很強的信任基礎。而且如果是鄭乃龍放假的日子,
奶奶還會邀請他到家裡吃中飯,林佳琪也很愛和鄭乃龍玩。
換句話說,林佳琪對鄭乃龍沒有戒心,鄭乃龍又熟知對方家中沒有大人在的空檔。」
「即使如此,也不能確定是他帶走林佳琪吧?就算本人宣稱犯罪,
自白方面也僅供參考,並不能作為唯一證據。既然時常去吃午飯,
留下指紋也很合理。」
「光這樣當然不行。但奶奶有點潔癖,喜歡把家裡擦到乾乾淨淨,一塵不染。
特別是手會常摸到的地方。每天出門買菜的時候,她會順便帶條抹布,
花個半分鐘將門把仔仔細細擦拭一遍。林佳琪失蹤當天,鄭乃龍應該沒進過她們家,
警方卻在內外兩側的門把上頭,都採集到他的指紋。當然這是鎖定鄭乃龍後的比對結果。
他的指紋沒有前科,在資料庫裡找不到。
奶奶怕讓鄰居覺得自己行為怪異,擦門把時都會避免被外人看見,盡速完成,
所以理論上鄭乃龍並不知道奶奶有這個例行動作。」
「這樣啊……」趙仁志皺眉不語。
雖然指紋理論上也不是多強大的鐵證,但對檢察官和法官來說,
再加上嫌疑犯有坦承作案的話,這種程度的證明力很可能已經夠了。
不好辦啊!看來還是只有精神狀態這條路了。
「林佳琪呢?她還好嗎?」總之先表示誠意,問候女童以及對家屬道歉。
「這就是問題所在。女孩還沒找到。」老楊凝重飲茶,咂了咂嘴。
「還沒找到?」趙仁志伸向茶杯的手愕然停住。
這不是整整一天前的事了嗎?何況嫌疑犯都自白了?這玩笑可開不得啊!
小女孩的生命安全很可能正受到威脅。即使所處環境沒有立即性的危險,
也會逐漸因為脫水和饑餓導致虛弱,邁向死亡。
如果錯過了黃金救援時期,就怕後果會不堪設想。
「還沒找到。」老楊搖頭:
「而且會發現犯人是他純屬陰錯陽差。只能說老天有眼,上天眷顧。」
「共犯呢?他有說有共犯嗎?」如果有共犯的話,或許會有個人負責照料林佳琪的健康。
「算有,也不算有。」老楊皺眉嘆氣。
「什麼意思?」「別急,聽我說。」老楊娓娓道來。
或許是累了吧?先被姑且銬在長椅上的鄭乃龍從大哭轉為啜泣,
再從啜泣變成哽咽,最後終於安靜下來,沉沉睡去。
就這樣睡到傍晚,始終沒醒,直到林佳琪的的爸媽進派出所。
等了幾個小時都沒消息,眼看天色就要黑了,他們實在按捺不住,
除了重訪一開始報案的分局以外,還到周遭各間派出所打探進度。
當然也沒漏掉老楊這間。
當他們對值班員警說出「林佳琪」三個字時,
長椅上的鄭乃龍發出令人不寒而慄的詭異狂笑,戲謔咧嘴。
「是我幹的!」他說:「林佳琪是我帶走的喔!毫髮無傷的藏起來了。」
隨即伸伸懶腰,恣意拉展重獲自由的臂膀。被解開的手銬擺在腿旁。
員警大驚,喊人支援,鄭乃龍卻只是冷冷噙笑,並不脫逃,任由警方重新上銬。
只是這回變成兩副。
林佳琪的父母認出了對方是誰。警方藉由住址找到房東,
又從租約釐清了鄭乃龍的身分,然後請家屬先回,進行偵訊。老楊自告奮勇請纓上陣。
「沒問題喔!就算熬夜問話我也可以。想聊多久就聊多久。」
鄭乃龍欣然同意夜間偵訊,還要了個雞腿便當。但筆錄卻很不順利。
外貌三十出頭的鄭乃龍,自稱是四十八歲的吳棟樑,老家在外縣市,
離過婚並育有一子二女,連身分證字號及老家電話都倒背如流。
身分完全核對不上,天差地遠。至於最關鍵的問題,則是一問三不知。
「謝啦!長官!」吃飽喝足,闔上便當,他抹抹油膩膩的嘴。
「林佳琪在哪裡?狀況好嗎?安不安全?為什麼要綁她?」
等了老半天的老楊耐著性子和怒氣提問。鄭乃龍擺明了是故意細嚼慢嚥,拖延時間。
「我該先回答哪一個?」
鄭乃龍嘻皮笑臉,舉止輕挑,一副玩世不恭地流理流氣,就像是個打滾江湖的地痞流氓。
但根據資料,他可是名校畢業的高材生,頂著電機碩士的學歷光環。
「她在哪裡?」老楊虎視眈眈,瞪著對方。
「我不知道。你知道嗎?告訴我吧!」鄭乃龍語氣遺憾,隱含期盼。
「少裝蒜!」老楊猛拍桌面,用手掌當驚堂木。他確定對方是個被警察問慣話的老油條。
「說實話也要生氣。建議你別動粗喔。刑求的話我會驗傷。
不要嚇我,不然我會無法和你好好說話。」鄭乃龍壓低音量,把臉湊上:
「告訴你一個祕密,其實我是無辜的,只是被臨時派來頂罪而已。
不過犯人真的在你眼前。」
什麼跟什麼啊!牛頭不對馬嘴!一下子說是自己犯案,一下子卻不認帳,然後又再改口。
口供翻來覆去亂七八糟。真想給他點顏色瞧瞧。
老楊不禁懷念起二十年前。那時候警方辦事可簡單多了,灌個幾拳下去就什麼都吐出來,
哪來那麼多規矩條款繁文縟節,面對人渣還講人權。惡人還需惡人磨,壞蛋只怕強盜頭。
現在可是有個小女孩下落不明啊!黑臉白臉的老套只能唬唬嫩賊,
面對這種修練成精的王八蛋,警察得要飾演穿著制服的匪徒才行。
當官的永遠不懂基層有多難辦。
「有沒有共犯?還有誰參與綁架?」老楊無奈,只能換個角度旁敲側擊。
「共犯很多,但不關我事。我是新人,根本什麼也不清楚。」
原來如此,想切割嗎?意思是自己只是小咖,不是主謀?現在卸責太晚了吧!
「沒關係,慢慢來。」老楊獰笑,虛張聲勢。用表情恫嚇嫌犯並不違法。
法律沒規定警察不能長太凶。有共犯就好辦,不可能每個人都這麼狡猾,
總會有可以當突破點的對象。
「給我名字,幾個就好。我會註明你很合作,態度良好。
你也不想當替罪羊,全部都自己擔吧?」老楊軟硬兼施,就算只能釣到一個也好。
「你沒聽懂。共犯很多,但實際上只有一個。就是我也不是我。
他們都在這裡,也都知情,但我真的什麼也不知道,就只是個對外的窗口代表。
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選我。我不能再多說了。我已經在裡面悶了很久,
不小心說溜嘴的話,就不能再出來透氣了。」鄭乃龍眨了眨眼,語帶暗示。
「裝肖維咧……」老楊握拳,額角青筋暴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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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出什麼嗎?」趙仁志問。
「沒有能用的資訊。換了幾個人問,也是被他耍得團團轉,
白玩了一整夜加大半個白天,弄得我們人仰馬翻。後來他要求睡覺。
我們不能不答應,不然就是罔顧人權,虐待嫌犯。」
「有查到『吳棟樑』的資料嗎?或許是條線索?」「有查,不過……」「不過?」
「不過沒什麼收穫。吳棟樑真有其人,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戶籍地址全都沒錯。
還活著的話也年齡相符。」「你是說……」
「吳棟樑已經死六年了,是個有多條前科的慣竊,
有家暴配偶的紀錄,但對兒女愛護有佳,還上過新聞。」
「上過新聞?」
「記者編了一齣賺人熱淚的社會悲劇,說他是為了籌措子女學費才偷車被逮。
根本亂寫。偷車只是他的副業,他的本行是闖空門,吃喝嫖賭樣樣精通。
故事的真相才沒那麼溫馨。」
「我搜索一下這篇新聞。」趙仁志拿出手機滑動解鎖,打開網頁輸入關鍵字。
「派不上用場吧?我們聯繫過吳棟樑的兒女,他們沒見過鄭乃龍,也不認識他的照片。
我們有人拿鏡子和吳棟樑的照片給鄭乃龍看過,告訴他吳棟樑已經死了,
問他覺得自己像吳棟樑嗎?像是個快五十歲的人嗎?他卻笑我們孤陋寡聞,
說這叫附身或奪舍,明明就很常見,全世界的例子不勝枚舉,
還不斷強調自己是貨真價實的吳棟樑。」
「不!可能有用!」趙仁志抿唇瞇眼,收起手機:
「他自稱是吳棟樑,那有要求見子女嗎?」「沒有。連提到都沒有。」
「楊哥,你有什麼想法?」「他不是在裝死,就是個神經病。」
「所見略同。我和他談談?」「要我陪你過去嗎?」老楊做了個請便的手勢。
「先不用,以免他緊張。」「他可不像是會緊張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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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棟樑?吳先生?」趙仁志輕輕推搖著熟睡的鄭乃龍。
「唔……嗯?」鄭乃龍被外力吵醒,睡眼惺忪,呵欠應聲。
「您是吳棟樑先生嗎?」「嗯。」他揉揉眼睛,搔搔頭髮,又打了個呵欠:
「又要問話啊?可以啊,我睡飽了。」
「我叫趙仁志,不是警察,是名律師。」趙仁志遞上名片:
「請問我有這個榮幸,能為您辯護嗎?義務的,不收費。」
「這麼好喔?隨便啊。」鄭乃龍吊兒鋃鐺接過名片,看也沒看就塞進口袋。
「雖然口頭約定也有效力,但為了保障您的權益,我建議還是簽一份委任契約?」
趙仁志拍拍公事包。
「不用啦,太麻煩了。最多坐監嘛!又不是沒被關過。」鄭乃龍非常灑脫,揮了揮手。
趙仁志嚇了一跳。他很確定鄭乃龍接名片時,手腕上還套著手銬,而且是三副。
現在卻一副不剩,只留紅印。什麼時候發生的?根本就是變魔術嘛!
自己只有拍公事包的時候,稍微移開了兩三秒的視線而已。逃脫大師也不過如此。
他保持鎮定,坐到鄭乃龍身旁。大熱天的,鄭乃龍才一個晚上沒有洗澡,
身上的汗臭已經微微發酸。
「那好,不勉強。晚點再補簽也行。你很會開鎖?」
「是啊!什麼鎖都難不倒我!」鄭乃龍得意洋洋,翹起了二郎腿。
「手銬也是自己解的?」「當然囉!不舒服或不想忍的話,就把它解開輕鬆一下。」
「你很厲害耶!剛剛是怎麼弄得啊?很快耶!」趙仁志佩服地說。
誠摯的閒談,會是很好的開場白兼敲門磚,可以有效拉近彼此距離,建立互信。
鄭乃龍賊頭賊腦,左顧右盼,確認三公尺內沒有警察之後,
壓低音量把嘴巴湊到趙仁志的耳畔:
「手銬鑰匙是通用的啊。很好買啦,軍警用品店都有。
警察搜過我的身,不過搜了也沒找到!哈哈!其實我睡覺前就先打開了,
只是掛在手上沒有拿掉。他們都故意弄很緊,根本就睡不著。」
趙仁志不禁莞爾,也以悄悄話的音量說:「幹嘛告訴我?」
楊哥知道真相的話,一定會氣到爆炸吧!
「因為你有禮貌啊,會自我介紹。又對我不錯,要當我律師。
只有你會站在我這邊吧?你是好人啦,我一看就知道。不過有點傻。憨面憨面。
不然也不會不收錢。唉!我的官司應該打不贏吧?我真的沒做啊。」
鄭乃龍坐回原處,恢復成正常語調,呢喃抱怨。
分不清是褒是貶,趙仁志哭笑不得:
「那可以把林佳琪的下落告訴我嗎?就算要我保密也行。我只想知道她安不安全。」
「律師啊,我知道就告訴你了。啊就真的不是我啊,只是不認不行,還要配合演出。
我連林佳琪是誰都不知道,那些話也不是我自己想要說的。沒有什麼好瞞的啦,
騙你幹嘛?人真的不能做壞事,會變成放羊的小孩,說實話都沒人信。」
鄭乃龍一臉委屈。
「我明白了。對了,聽說你有小孩?」趙仁志並不氣餒。
「一男一女。」鄭乃龍語氣平淡。「不想見見他們嗎?」
鄭乃龍一愣,眨了眨眼:「唉呦,免啦。都長大了啦,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用我操心。」
「你的兒子和女兒叫什麼名字啊?」
鄭乃龍又是一愣:
「一時想不起來耶,以後再告訴你啦。不講這些,告訴你一個最新消息?」
「好啊。」趙仁志表現出興致勃勃的樣子。
他發現自稱吳棟樑的鄭乃龍,其實就是個自負又愛面子的老頑童,吃軟不吃硬。
難怪楊哥會碰一鼻子灰。
「我休息的時候,偷聽到一些事。嚴格來說,其實這並不是綁架……」
講到一半,鄭乃龍毫無預警頹然低頭,停止不動,就像沒電的機器或斷線木偶。
兩秒之後,再抬起頭。神情已是另一個人。
「好險,好險。一時粗心,差點就被套出來了呢,真是大意不得。
跑龍套的果然不可靠啊!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怎麼能讓煮熟的鴨子飛掉呢?」
鄭乃龍扭扭頸子,打量起趙仁志:
「想不到律師比警察還難纏啊?不過沒關係,我們快打贏了。
我們得不到的東西,誰也別想得到。」
趙仁志毛骨悚然,背脊發涼。
鄭乃龍現在的模樣依然輕挑浮誇,彷彿一切都無所謂,
但並不像「吳棟樑」遊戲人間的老不正經。
他陰鬱的眼神帶著邪氣,而且流露暴戾。危險!這個人很危險!
「楊哥!楊哥!」趙仁志反射後縮,直覺喊人。
「怎麼了!」老楊趕來,只看見鄭乃龍歪斜昏倒,扯動腰際的鏈條鏗鏘作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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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驚一場,趙仁志抹著冷汗。老楊替鄭乃龍重新上銬,花了十分鐘詳盡搜查,
最後從他的褲襠裡沒收法寶。他的長褲拉鍊與眾不同,經過改裝的上方內側有個暗袋。
空間很小,但足夠了。質料硬挺的牛仔布料,可以完美掩飾並遮蓋鑰匙輪廓。
如果保持坐姿,將雙手自然垂放在小腹上,收拿鑰匙確實是神不知鬼不覺。
「楊哥,我確定他的精神狀況不太尋常。」趙仁志收起手帕。
「我想也是。諾!壓壓驚。」老楊拿出珍藏的好茶葉重新沏了一壺。
「謝了。」趙仁志假裝品嚐,其實喝不出來有啥不同。
「有發現嗎?」
「有頭緒,但還很亂,要整理一下。也還有些資料想查。
他剛剛說這不是綁架。他有開條件叫家屬換人嗎?」
吳棟樑最後的那句話,還縈繞在趙仁志的心頭。那很可能是目前為止最大的線索。
「沒有要求贖金。確實不像勒索。」老楊微微點頭。
「承案檢察官出來了嗎?我想打聲招呼。」
「應該不用了。是你未婚妻。為求效率,我主動打電話通知她的,
比最速件的公文還快。」老楊知道,王淑雅一定會想盡辦法把案子橋到身上。
小雅對有關孩童的案子特別重視,還有積極,交代過不管任何案件,
只要有需要協助的特殊情狀,都可以聯絡她一起幫忙。
老楊是極少數瞭解王淑雅和趙仁志真正關係的人之一。
「不是未婚妻啦!八字才劃了沒半撇咧,還在穩定交往中而已。
謝謝你把機會給我啊,楊哥。讓我們有更多時間可以相處。」
趙仁志打著哈哈,心中雪亮。
於私,楊哥是以慈祥長輩的身分撮合他們,於公,卻是以警察的立場在亡羊補牢,
變通彌補,拜託自己和小雅充當緊急應變小組,想搶回被延遲浪費的空白時間。
鄭乃龍投案是早上十一點,但發現他涉有重嫌,卻是天色已經變暗之後的事,
而且夏季太陽下山得慢,中間至少有七八個小時。犯人就在眼前卻視而不見,
如果最後女童未能得救,警方的過失非常明顯,要是被追究責任難辭其咎。
面對鄭乃龍這個來歷不明的不速之客,警方最初的態度不難想像。
你想瞎耗,我也不急,反正都得上班執勤,守在這裡。
你要擺爛,我來奉陪,橫豎總是有領薪水,不算吃虧。
在拘留期滿之前,都不用過於緊張。
想不到造化弄人之下,卻捅出了大簍子。悠哉行事成了怠忽職守。
他們一開始,恐怕連鄭乃龍的身分都沒有認真查證,後來誤打誤撞,
碰上天賜良機的一線曙光,想問出受害者下落來個將功抵過,
筆錄折騰一天卻又做不出個結果。要是實情曝光,不被全民罵到狗血淋頭才怪。
「不用謝我,是小雅指名。是她提醒我,要幫嫌犯找位肯幹白工的免費律師,
最好是個不務正業亂接雜案,以為光靠正義感就能填飽肚子的浪漫傻蛋。
我第一個就想到你。」老楊原音重現,兀自斟茶,也幫趙仁志滿上。
他可沒有心思加油添醋。
現在的狀況太過複雜,單靠警方做不了主,只能先盡量安撫家屬。
內幕這麼大條,不能被媒體掀開,但就怕救援太晚,慢上一步,遲早會紙包不住火。
再拖下去,林佳琪能全身而退的機率趨近於零。到時後警政單位會受到的抨擊,
不外乎是顢頇遲鈍到厚顏無恥,螺絲鬆了該上緊發條,
然後民代又會要某個幹部下台以示負責,最後連累一堆人記過調職,分擔責任。
不管是抱著什麼態度,他都希望小女孩能得救。
把事交給小志有個好處,就是他個性圓融,懂得有來有往,而且不介意當和事佬。
「她真的這樣說啊?」趙仁志咧嘴苦笑,摸摸後腦。好像真的很久沒約會了呢。
「她在害羞吧?女孩子總是要矜持一下,不好意思自己對你開口求助。
有時候男人要夠認真,才能看出女人是在撒嬌,不是撒潑。
不救出林佳琪,小雅是不會罷休的。她需要你的支持還有協助。
她真的很在意兒童呢。沒見過這麼愛攬事上身的檢察官。」老楊有感而發。
在工作上肯苦幹實幹,敢衝敢拼的優秀孩子就是得人疼。
那些老屁股們,都巴不得案子越少越好,最好能尸位素餐,坐領乾薪。
基層難為,前鋒難當,警方這邊遇到什麼問題,打電話過去溝通,
說不定還會被劈頭蓋臉罵上一頓。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這年頭為了正義和抱負,而去當警官、軍官、法官、和檢察官的新血是越來越少了,
幾乎都只是看在錢的份上。哪像他們當年滿懷熱忱,真的是想除暴安良,
根本不在意基層公務員的薪資太少,只能吃不飽又餓不死。
可惜自己不會讀書考試,升不上去,到現在還是個小警員成不了官。
不過這樣講好像又有些矛盾?畢竟現在的老屁股們,也都是自己這一輩幹上去的。
大概是資深之後過得太爽,被國家機器給慣壞了吧?
不管是什麼東西,久了以後都會變質,腐敗。體制這樣,人也一樣。
試問有多少人能不忘初衷,一輩子兢兢業業鞠躬盡瘁?
算了,管好自己就好。言教不如身教。
阿弟仔這麼崇拜自己,畢恭畢敬,開口學長閉口前輩,被過肩摔還奮不顧身,
可不能讓他白白住院。要是天不從人願,那就自己全都擔了,展現一下老屁股的風骨。
既然沒本事提攜後進,至少要能以身作則,擋在晚輩前面直到最後。
懷抱著退休金泡湯的覺悟。豹死留皮,人走留名,反正又不是沒當過肉盾,
總比替上級背黑鍋爽快多了。順便給學弟妹當楷模表率。
說不定還能成為受到緬懷與景仰的典範人物。哈!想太多了!人老了就是愛胡思亂想。
沒被打成罪魁禍首就不錯了。老楊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談話上。
趙仁志臉上一紅:「我會和她並肩作戰。」或許這也是一種約會吧?
「年輕真好,活力十足。」老楊笑笑話鋒一轉:「哪時候要結婚啊?」
「哪有空啊!我很忙,她更忙。」趙仁志吐吐舌頭,做了個鬼臉。
「她那麼愛小孩子,自己生一個不是挺好?說不定就是在等你開口?
別讓女孩子傻等啊,耐心是有限的。本來是你的老婆,拖久了就不一定囉!」
「楊哥,別嚇我啦。」趙仁志看看手錶:「幫我看好他。我去做些準備。」
「警方也不能一直留人,等時間差不多了,我會移送給小雅管。
小倆口想成家不容易,要好好培養感情啊。磨合和緣分一樣重要。
女人嘛,你讓她三尺,她敬你一丈。」老楊叮嚀。
他知道小雅辦案的時候脾氣不好,說起話來會比較沖。
「後續我會和她聯絡。」趙仁志點點頭起身揮手:
「林佳琪我想辦法,幫我說服你家的阿弟仔原諒鄭乃龍吧!」
和擄人相比,打警察只是小巫見大巫,但能先解決的還是先解決吧!搓掉一件算是一件。
作者: eva617266   2014-07-24 17:37:00
作者: ren1072 (小朱)   2014-07-24 20:57:00
推!
作者: guan6213 (Guan)   2014-07-24 22:42:00
作者: ghed (ghed)   2014-07-25 14:46:00
多魂共奪一舍?和原魂共享一舍?我只是在自言自語,不是在要求劇透。我只是喜歡亂猜。
作者: fpure ((<ゝω・)綺羅星☆)   2014-07-25 21:32:00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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