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shine (一副奔跑的靈魂)》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法科都是如何準備的呢?(尤其是刑法總則)
: 我是上補習班的課 上課大部分能聽懂
: 現在自己讀課本
: 發現很慢..很慢..非常慢...
: 那些法律用語需要思考消化 我想也急不得@@
: 但是
: 總覺得唸一點腦袋就滿了...腦袋擠成一團了 沒辦法再塞進文字
: 過幾天再讀感覺又忘了!!
: 是因為對法律語言不夠熟悉嗎?
: (只念了加重結果犯就裝不下了= =很令人氣餒)
: 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嗎?
: 謝謝各位大大!!
刑法這科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先把整個犯罪體系架構起來
一般來說主流是學三階層理論,先把
構成要件(對於法益造成侵害的行為) 例如271條殺人
違法性(利益衡量後是否合於法秩序) 例如正當防衛殺人
罪責(對於行為人不犯罪的期待可能性) 例如6歲小朋友偷竊
這三層的架構想過幾遍
確定腦海中可以把架構想起來,也知道不同層次再處理甚麼問題之後
再來細讀裡面的東西
再來,法律最大的瓶頸是太多專有名詞
法律文書因為要求精確,所以必須記憶各種堅澀的定義
這部分我建議看過一個名詞之後,先吸收它的意思
再用自己的話講或寫出來一遍
比較可以加深印象
比如,加重結果犯->故意前行為過失發生加重之結果->如重傷害致死
->原本只想重傷沒想到不小心殺死人->行為人雖然對於重傷有故意
但對後面的死亡結果沒有預見可能性->17條總則的規定
類似這樣的思考流程,把法律名詞轉換成法條的例子
再想像一個生活中可能發生的案件
用案件當基礎來記憶,會比較容易理解法條的內涵
老實說法律用語其實不難,背後的東西很簡單,只是為求精確
所以包裝上很多術語需要學習
還有總則和分則盡量是能夠一起學習會比較好
因為總則很多概念需要分則的法條來協助建立
比如加重結果犯,順便把肇事逃逸致死、強盜致死之類的例子想一遍
整個架構才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