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您攻讀SJD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教研工作,特別是進大學教書
如果您太強調環境法的專業的話,適合您的職位在國內其實並不多
其實在法學界就有幾個例子,不是嗎?
在美國唸書時鑽研環境法
但是回來之後還是得向其他(大)範圍靠攏,尤其是整個公法領域
而且現實是:大學法律系對於廣義的公法師資的需求遠高於狹義的環境法
所以我個人認為,對於某某法究竟專不專精,留待您屆時的研究成果來證明即可
不要在學位名稱上綁死了自己,並且讓他人留下“你其他領域不專精”的先入為主印象
至於這兩所學校的所謂排名高低是否會影響上述的就業?
我個人根據以往所看到的,認為影響應該不大
至於以後呢?我就不知道了
當然,如果您志不在教研工作,那當然是推薦紐約的學校了,實務工作機會相對更多
※ 引述《Galaxy (銀河家)》之銘言:
: 各位版友晚安~
: 本來已經選好要去賓州州立Penn State 讀法學博士(SJD),
: 但剛剛睡前突來一個錄取通知,是紐約的佩斯大學Pace, SJD in Environmental Law
: 佩斯是美國唯一有「環境法博士」的學校,環境法美國US News排名第三。
: 我現在很猶豫掙扎>"<
: 因為很喜歡它的學位名稱,覺得【環境法博士】比【法學博士】酷,
: 有專業領域被加強的感覺,但覺得佩斯的總體名氣遜於賓州州立....
: 相形之下, 賓州州立雖然環境法排名不怎樣、連法學院排名都soso,
: 但整體全球排名前50名。(這是原本挑Penn State的關鍵理由)
: 另外,佩斯比賓州州立要多修一點課,這個也是我很猶豫的。
: 懇請大家惠賜寶貴意見,像【環境法博士】有比較酷嗎?還是是我個人幻覺?
: 朋友擔心特別的名稱會不會窄化了發展的可能性,但也有好友覺得它恰巧加強了專業感
: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呢?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