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美國phd入學,系上給的financial package是5年期、每年提供學費減免和約18000
生活費(但因物價高,實際上不夠用)。
這看起來和考取公費留考所拿的數額相當。
我看了一下今年留考簡章,規定是如果領取公費則必須是拿J-1簽證,
這是否代表如果拿了公費學校就會知道我有政府獎學金,
然後因此不能拿系上的financial package?
如果是這樣,由於二者數額相當,
看起來有考跟沒考的差別大概就是考上留考則不用當TA/RA,但取得學位後有返國義務。
因此,請教一般而言,系上的financial package和公費留考是否相互排擠?
還是考上的話,可以拿兩邊的生活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