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rpdrive (.......................)
2017-07-20 19:17:27目前是美國phd入學,系上給的financial package是5年期、每年提供學費減免和約18000
生活費(但因物價高,實際上不夠用)。
這看起來和考取公費留考所拿的數額相當。
我看了一下今年留考簡章,規定是如果領取公費則必須是拿J-1簽證,
這是否代表如果拿了公費學校就會知道我有政府獎學金,
然後因此不能拿系上的financial package?
如果是這樣,由於二者數額相當,
看起來有考跟沒考的差別大概就是考上留考則不用當TA/RA,但取得學位後有返國義務。
因此,請教一般而言,系上的financial package和公費留考是否相互排擠?
還是考上的話,可以拿兩邊的生活費?謝謝。
我今年的經驗(CS Ph.D.)是,有些學校讓我同時拿(e.g., UT Austin),有些學校不讓我拿(e.g., Princeton),最機車的還有學校知道後還逼迫我不能放棄公費(e.g.,Harvard)。現在我會覺得,最好的策略是先考上,但是不要講,確定學校可以讓你拿在跟他講。因為學校那邊都是採你主動跟他們報備,而且最後拿了一定要說,不然就是誠信問題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