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說明===============

作者: 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2008-03-08 23:21:06
已重新整理增修之 自本篇起實施 請板友確實遵守 實習老師板的好 需要您的支持!!
★★★po問卷/徵求訪談前 請先"來信"知會版主並收到版主回信 感謝您的尊重與支持 :)
1. 代課/代理 公告/簡章 一律於置底公告中推文!!! 一見版 消失術將關心您 :p
(發文者 若在文中有"特殊"相關消息說明 不在此限)
2. 求檔文
ex.題目/答案/連結/補習班試題.錄音/陳嘉陽會員模擬題/課本單元名稱/其他檔案
一見版 消失 :p 註1
(考古題網站 可按Tab鍵看文摘 亦可參考精華區z-8-2-2-4-1 或問我有沒有 :p)
p.s. http://www.google.com.tw google搜尋大神 有拜有保佑 :pp
3. 物品交易
ex."買、賣、贈送、徵求、團購" 書本/教具/補習班折價券/其他物品 一見版 消失 :pp
(可移駕二手書版、跳蚤市場版、贈送版、合購版,或其他相關版面,路徑請見文末)
4. 其他版規
(1) 關於文章內容(含推文)
a.注音文、一行文、廣告文、空白文、未滿30字、內容重複文、未刪引言文
- 注音文之規範: "ㄚ"=啊,"ㄟ"=欸,"ㄜ"=呃,其他語氣字皆以國字表示
(身為教育前線教師或未來準教師,請以身作則使用標準國字)
如遇為表達方言或特殊發音無國字可表示者才可使用 註2
   - 一行文.30字之認定:a) 標點符號、表情符號不算字
           b) 回文引述之原文不列入字數計算
c) 以多個字母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一字
- 無論字數是否超過30字,凡一行文皆依本條版規處分 註3
- 全文內容已在板上出現過(新聞、轉錄文、問考題文),認定為內容重複文 註4
- 選擇[[問]]或[考題]類別文章po出後,未能詳讀引言內容
而未將版主引言刪除,佔用版面空間及系統資源,認定為未刪引言文
- 處分: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b.無關文、鬧版文、戰文(吵架文)、免洗文、政治文
- 與本版宗旨、版務內容無關者,認定為無關文 註6
- 惡意洗板、發表不當言詞或不雅字眼、人身攻擊等,認定為鬧版文
經常性違規相同版規且多次處分未見改善者視同鬧板
- 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發表引戰文章,推文有引戰之意等
其認定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決定是否對發(推)文者處分
   - 免洗ID發表之文,認定為免洗文;內容涉及政治之文,認定為政治文
- 處分:a) 無關文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b) 鬧版文、戰文(吵架文)、免洗文、政治文等
由版主心證 視情節輕者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重者終身水桶
c) 鬧版文為推文形式者 警告一次
d) 鬧版文為簽名檔者 警告一次
e) 累計警告三次則終身水桶
c.徵求加入OO測驗文
- 板上已有人po文(同一種徵求加入的文章 以一篇為限)
又另起文章者(po文留下個人E-mail)
   - 處分: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2) 關於文章標題
a.文章標題類別
- 非版主,卻使用公告、回覆公告 (有事情想讓大家知道可以使用[情報])
- 未標明與內容相關是[國小]還是[國中]還是[高中]還是[幼教]還是[特教]
- 使用非本版設定之標題類別(除非無法分類再自行使用[[問]]) 註5
   - 處分:警告一次並直接修改文章類別
累計警告三次則水桶一周 (到期請來信告知)
b.[考題]類別
- 有出處 (年度/縣市/年段/科目、出版社or作者or書名/章節/頁數等)
卻未註明題號 (造成版友查詢困難 且不便於收入精華區)
   - 處分:回信告知作者並設定無法回文及推文 (文章前會出現"!"記號)
待作者修改標題加上題號後 設定將予以解除
(3) 禁止分享或索取盜版及影印書籍
- 定義:詳見[公告]14969篇
   - 處分:警告一次 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累計警告三次則水桶一周 (到期請來信告知)
(4) 禁止詢問OO學校"好不好"
- 定義:詳見[公告]303篇
   - 處分:警告一次 累計警告三次則水桶一周 (到期請來信告知)
(5) 因看板事務或文章 受到信件或水球騷擾
- 定義 : a) 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毀謗、侮辱、謾罵他人
b) 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 板友投訴才進行處分
- 投訴方法:來信並附上信箱畫面或水球紀錄
- 另外你還可以這樣做:a) 設壞人:PTT主畫面 -> (N)amelist -> (B)lack
b) 取得水球:PTT主畫面 -> (T)alk -> (D)isplay
c) 前往Violation板檢舉
- 處分:水桶一個月 (到期請來信告知)
(6) 檢舉相關
- 檢舉未受理或未立即處分之因有二:
  a) 版主認定並未犯規
   b) 版主並非7-11,24hr皆在板上
   - 檢舉請來信告知篇數、違規ID、違規事項
ex.第20000篇 TinaJones 一行文
- 檢舉文發於板上而佔用版面空間,或惡意檢舉者者,視為鬧版
    處分:由版主心證 視情節輕者退回並直接刪除文章 重者終身水桶
2008/03/08 增修一版 (感謝SuperIdol版主keeyah同意參考格式 \^0^/)
2008/03/25 增修4.(1).b 註6.e)
2008/03/26 增修4.(1).b 註6.f)
2008/03/30 增修4.(1).b.處分c)
2008/04/04 增修3.禁止團購
2008/04/20 增修4.(2).a.b
2009/07/16 增修4.(1).a
2010/05/18 增修4.(1).c
2011/07/22 增修4.(1).a
2012/03/10 增修4.(1).b.處分d.e)
2015/03/28 增修★問卷文
以上 特此公告
請蒞臨實習老師版的版友們 一同來維持版面的清爽與整齊唷~ ^-^
註1:求檔文 - 請自行刪除
作者: arfg (arfg)   2008-09-16 15:35:00
若人數過多,幅員過於廣布,召集會協助另組一組讀書會。抱歉,回錯訊息,上則訊息屬於雙北國文讀書會。
作者: chiayuchen (chia)   2008-10-31 16:13:00
mgur.com/3viSso3.jpg https://i.imgur.com/opxInu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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