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高雄市教師請假半日只能聘代課請鐘點費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4-10-28 00:30:50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1936
【法令規章】1031023教育局函:各級學校教師請假半日,其課務及職務之處理規定
●文:潘如梅(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專業堅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終於認錯!
103年2月19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發現,有關國小教師請假半
日,很多學校不論請假期間有幾節課,都核支半日薪,即就這議題向教育局反映。本
會認為「教師請假半日,僅得聘任代課教師支給鐘點費,並無核支半日薪的問題」,
隨後便積極處理,自行向發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釋疑,並發文監察院陳情。
103年6月13日,國教署回復本會,表示:「代理教師係按日支薪,代課教師則支給鐘
點費,並無代課(理)半日後按日薪計支內含折半計發薪酬之規定(意即無核支「半日
薪」的規定)。」
103年7月4日,教育局在國教署回復明確表示沒有「半日薪」的規定後,再發文去請
示國教署,其竟引用【幼照法】之規定,以:「代理未滿一日者,得以日薪資除以八
小時計後,按實際代理之時數支給。」要國小教師來適用。我們都知道幼兒園因課程
無法分節,故僅得以日薪資除以8小時計支代理費用,要中小學教師一體適用,教育
局的認事用法,真是令人覺得不可思議,且行政怠惰,自本會反映此議題後,竟然可
以拖了半年多才有結果。
103年10月23日,教育局回復本會,並發文各校,終於認錯【教師請假半日只能聘任
「代課」教師支「鐘點費」(不能聘任「代理」教師支「半日薪」)。】公文及重點如
下:
http://www.keu.org.tw/keu/upload/20141027231188717276.pdf 本市市立各級學
校教師請假半日,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專任教師:聘請校內或校外教師代課,依
實際授課時數計發鐘點費。 二、教師兼導師:採課務及導師職務分開處理原則:
(一)課務部分,由校內或校外教師代課,依實際授課時數計發鐘點費。
(二)導師職務部分,由校內教師代理為原則,並於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支給半日導
師費。
作者: wush (wush)   2014-10-28 11:02:00
最大的問題在於導師職務部分,如果下課時間學生有事要找誰處理,當然沒事最好。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意謂只能找科任老師代理?支給半日導師費,3000/30/2=50元....雖然只支半日導師費就程序上是對的,但教師兼導師:採課務及職務分開處理原則,只有我認為是擾民的做法嗎?
作者: IART (方塊)   2014-10-28 20:39:00
小學課務部分?國語數學作業由代課老師改;小學職務部分?聯絡簿,學生問題找代理人(行政?科任?)
作者: udkki (努力努力再努力~)   2014-10-29 10:50:00
想太多...鐘點代課老師最好會幫你改國語數學作業這種職務課務分開處理一定會產生問題
作者: sophia5290 (愁夢酒醒)   2014-11-04 18:16:00
改成這樣,看以後學校找不找得到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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