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到的回覆~官方文件真的好難懂!
一、台端103年x月x日電子陳情書收悉(本院收文號:xxxxxxx)。茲說明如次,請查照
。
二、所訴台端參加新北市103年度17所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獲選為金山高中國中部地理科
教師備取,惟相關甄選簡章未載明備取資格失效之規定,致正取者放棄資格時,該校及新
北市政府教育局直接採取招考代理之方式而未晉用台端,相關處理涉有不公,經向該局陳
情,惟未獲妥處;另建請將國民教育之教師甄試由考選部或教育部全國統一舉辦等情乙案
,既曾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請敘明權責機關是否處理完竣並函復(陳訴書格式可參考本
院網站所載),如否,請靜候其處理;如是,並請檢附向機關陳情書狀及機關往來公文等
相關佐證資料影本供參,並請提供台端詳實通訊地址,俾憑辦理。
三、本信箱僅作為答復陳情案件使用,如有陳訴或續訴,請郵寄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
察院收或利用本院全球資訊網: http://www.cy.gov.tw/ 。謝謝!
監察院陳情信箱 103年12月23日
想請問板上的大家,
是否有人曾向教育局(部)陳情教師甄試制度問題?
並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