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小弟有位朋友目前在某私校兼任藝術才能課
工作內容為一週兩堂課,以及週末固定指導社團,屬於學校社團外聘指導教師
非屬學校專任,學校有報勞保
因時間規劃以及經濟考量
朋友目前正在觀望代理教師招考
但查了代理教師校外兼課原則
有些學校代理招考時,就在簡章說不得兼課,
但有些學校,google到卻是以下內容:
依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規定,兼任、代課教師每週兼任、代課
時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兼任不超過六節,代課不超過五節,兼任復代課併計不超過
九節為原則,兼任、代課時數,校內、外應合併計算。
想請教資深的大大,代理工作待遇雖等同正式教師,
但目前公立學校許多育嬰、伺親代理仍是一年一聘
若擔任此種性質的代理,不知道朋友上述情形是否允許呢?
煩請各位大大指教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