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辦理了 三重服務處
承辦人第一句就問下學期是否已經有學校
我回答有
她說那麼不能送件
然後拿出個文件說今年針對代理代課有新規定
若已經確定有學校 不管是否是續聘 還是新學校
都不會送件
因此今年少很多老師來申請
說勞保局會查學校
針對代理代課契約型聘書blablabla
結論就是確定下學期有工作者
不用浪費時間去辦了
未確定有工作的老師
就算送件 勞保局也會去查
以上
台中同事也告知相同答案對方說會打去學校詢問,有漏件會追補 全台全面實施其實我們在這裡討論/追法條,政府一句話說不行追得再多再辛苦,看起來似乎也是枉然&無解...
作者:
pe4580 (PP)
2016-08-02 08:51:00無言
作者:
golfme (趴趴go)
2016-08-02 09:25:00嘖嘖,選擇忽略兩個月失業的人的痛苦!這是什麼失業補助啊......
作者: gillhedy (重新開始) 2016-08-02 09:32:00
還有什麼辦法嗎?我們有繳勞保,確實失業內!
作者: abose 2016-08-02 09:34:00
7,8月失業,而8月不能申請1個月失業補助,可是卻要繳國民年金(失業沒有工作的人要繳的),真是……
作者: Jannie0812 (無力) 2016-08-02 10:10:00
新店一樣的說法,續聘就不給辦
作者: linpinklady (lost) 2016-08-02 10:22:00
如果是換考其他學校,8/20起聘可以嗎?
作者:
akafool (阿宇)
2016-08-02 10:27:00對啊,為什麼政府已經認定我們失業,所以追繳我的國民年金;卻又不認同我的失業,所以不讓我們去請領失業補助?這太矛盾了,分明只是兩個政府機關沒喬好,還分開來針對代課老師嘛!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10:36:00文件是行政命令 怎可抵觸法令 實在是匪夷所思
回覆linp 專員委婉的說可以試試看 但今年從嚴不容易過
作者:
quero (相依偎)
2016-08-02 10:49:00我被打槍的也是三重,他還跟我說北投也一樣,不用白跑一趟,還勸我轉換跑道,少子化,減班,叭啦一段道理
作者:
mesia (Say Forever)
2016-08-02 11:06:00景美也是,還說如果硬要申請被查到就是偽造文書,我在辦理時職員查到一位老師有考上代理,在辦公室大喊『就說不要騙人,抓到了吧!偽造文書移送她啦!』心想你們是在抓賊嗎?而且要寫『本人目前無即將就業事實』簽名畫押,職員一再強調若簽了,被查到有錄取全台任何一所學校,就是偽造文書(他們會把名字拿去咕狗)
作者:
argot (要一直走下去)
2016-08-02 11:09:00唉~根本就是在老師和勞工間的邊緣人
作者: chercigale (。晨型人。) 2016-08-02 11:43:00
好可怕
作者: IART (方塊) 2016-08-02 12:23:00
國民年金沒繳不會怎樣,只是自己未來權益受損,但年金有沒有未來還是個未知數。已婚者,可能另一半要代繳。
作者:
ssum3 (畢業快樂)
2016-08-02 13:13:00身邊的朋友 國民年金大多拒繳
作者: tina0426 2016-08-02 13:42:00
google名字?如果是菜市場名或是學校根本沒公告在網站
學生也有要繳國民年金,所以算失業?再海外就業你在台灣一樣可以繳……
作者:
papa1120 (找尋港灣靠岸中)
2016-08-02 14:49:00拒繳國民年金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5:38:00國民年金跟失業認定是兩回事,不要把混為一談
我可不可以很天真的要求我的新學校 把公告從網站上撤掉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02:00樓上都為人師表了,還在帶頭做詐欺一事。
我不認為這是詐欺 兩個月失業沒收入是事實 我認為這是權益受損 是國家欠我們的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10:00要求新學校把公告從學校上撤掉,然後請領失業給付,說這樣
我也只是委婉的問學校 公告有沒有期限 要不要撤也取決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11:00課教師,為什麼國家有欠你???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13:00你去工作的時候就知道年薪多少,休假幾天,現在回過頭說國
如果該報到的 該候補的人員 都看到公告了 要不要撤有差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14:00家欠你的,國家有逼你當代課教師嗎?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16:17:00詐欺罪不是這樣判定的 請去看構成要件
我只是覺得我權益受損希望能做多一點努力 我吵不贏酸民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16:20:00抱歉,我不是律師,上面用錯法律名詞,不應該用詐欺兩字,但是會被追繳是真的,用何種處分,要問勞保局了
真的被追繳的話 也只有認了 請領之前就覺得這個制度有瑕疵了
作者: kofan2121 (kofan) 2016-08-02 16:24:00
當軍人是「作賤」,這樣的舉例不會太負面嗎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7:01:00建議可以先查一下「失業」的定義,有確定學校的老師,應該不會有「尋職」的動作吧,那怎麼可以定義為「失業」?
作者:
mesia (Say Forever)
2016-08-02 17:14:00非自願離職還不算失業?
作者:
Mieke (慟...)
2016-08-02 17:24:00約聘人員(定期聘約)本來就能申請,自己去查就業保險法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8:27:00其實重點在「尋職行動」(我也是代理教師,請不要鞭我)
所以如果在代理聘期剛結束的七月 還沒找到下一間時就馬上申請應該是可以吧 可以領到下一間代理起聘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8:43:00時間會太緊迫
要失業超過一個月才能申請除非過9月才找到代理.但是聘期不到一年考上正式無法敘薪
作者:
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2016-08-02 22:15:00請各位版友理性討論 就事論事 本文暫以鎖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