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今天跟我說,失業補助的制度改了,
所以他們有好幾個人改變了對策,
決定暫時休息半年,好好準備考試,
等把六個月領滿後,下學期再找半年代理來做....
個人覺得這個想法挺不錯的,既然上有政策,那就下有對策
而且完全合法,錢也可以領滿,還能準備考試不擔心沒生活費
然後下學期的代理考的人也少,幾乎是有考有上,
學校方面對於半年的代理通常都不會要求,反而落得輕鬆
其實換個角度想,國家這個政策對我們反而更有利不是嗎....
我是怕國家原本想要省錢,
結果大家都用這招,反而領的人更多,也領更久,
加速勞保破產.....
一點想法,分享給今年有資格請領的各位,另一種思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