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ortme (Preposterous)》之銘言:
: 已爬文 不過能收到的資訊有限 還是來請教大家
: 今年家人調職回家鄉桃園區 我也跟著過去找了代理的職缺
: 是在桃圈區的公立國民中學
: 之前在臺北市代理 已經累積到了 390 級
: 但是學校的人事卻和我說 臺北的敘薪在這邊不算
: 要重新從 245 級(碩畢) 開始算
: 一直以為離開臺北市之後 到了別的縣市 至少就是390 級原地踏步
: 沒想到卻打回多年前教書的 245級...無奈之下還是只能接受
: 想請問各位
: 1. 有沒有人也有相同的狀況? 也就是在台北市擔任代理教師多年後
: 離開前往他縣市繼續擔任代理
: 薪水卻是從最一開始的 學士 (190級) 或是 碩士 (245級)開始算起的?
: 2. 日後若又回到台北市擔任代理教師 請問級等會是從
: 最後在台北教書時的 的職等 390 級繼續算起嗎?
: 謝謝各位!
我查到的資料桃園市的規定是:
有職前年資以職前薪等敘薪不晉級
無職前年資以剛畢業190或245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