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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訂偏鄉教育條例草案,規定公費生及專為偏鄉甄選的教師要綁約六年,但外界對究
竟要綁約幾年,意見仍分歧。有教團認為六年太長,也有代理教師認為可接受,但希望行
政減量,學者則點出關鍵不在教師綁約幾年,而應關注學生受教權,以及多開正式教師缺
。
台中市博屋瑪國小校長比令.亞布說,許多人只站在教師角度,希望把教師留在偏鄉愈久
愈好,沒顧及老師若沒熱情,硬被「綁」在偏鄉,可能無心教學或只把偏鄉當成跳板,最
重要的是應給孩子一個有熱情、真心投注教育的老師。實踐大學講座教授陳超明也說,如
果真的願意為偏鄉服務,難道待六年也做不到嗎?不應只是來「過水」或「占缺」,不顧
學生受教權。
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說,不管綁約幾年,問題還是在正式教師缺額少,他建議應直接加
開正式教師缺額,解決偏鄉人力荒,並對願意到偏鄉的老師提供福利。
游姓代理老師七年內考過上百次教師甄選,她說,綁約六年可把一屆學生從小一帶到小六
畢業,對學生較好,她贊成綁約六年;且公務員地方特考也綁約六年,若想當老師就要衡
量取捨,不願意大可把機會讓給別人,但希望落實偏鄉學校行政減量,讓老師更專心教學
。
由澎湖七美三所國中小共聘的代理老師鍾佳妤說,偏遠學校雖交通不便,但學生人數少,
物價消費也較低,若只綁約四年當然最好,但若比照離島綁約六年,只要開的是正式缺,
她會願意去考。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六年顯然過長,但因為離島建設條例已規定六年,為了避免偏鄉
教師流動率過高,可能是不得不然的做法。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說,偏遠教師以代理代課
教師為主,但代理代課教師待遇差,又要負擔起家庭、學校和社會責任,流動率才會高,
應提高待遇,並給予偏遠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