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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師資培育法」修正案,讓本土語言師資培育更加多元,包括職前培
育、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士後專班等管道。
教育部今天宣布,最新修正通過的「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可招
收大學畢業生,符合一定條件,只需經教學演示合格,可免半年的教育實習,方便已有教
學經驗的人回學校進修。
教育部說,108課綱今年8月正式上路,中學的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
語)科目教師,需採正規師資培育。這次師培法修法,提供多元培育管道,希望能讓本土
語師資更加充裕。
教育部目前已協調各師培大學,於109學年度正式推動本土語言師資職前培育,加開閩南、
客家、原住民族語課程。現在中小學的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代理代課教師、實驗教育、全
民國防教學人員等,在師培法修法後,可透過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管道,成為正式本土語師
資。
中小學的本土語文課程,不只是學習語言,也要學本土文化。新修正通過的「師資培育法
」第14條規定,師資培育大學在培育國家語言公費生時,必須開設相對應的語言和文化課
程,讓教師具備更豐富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