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請問部分合併之群科,舊證不得加科問題

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20-05-11 20:04:52
※ 引述《ryokoon (蒜)》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為105取得教師證之合格食品加工科教師
: 但師資培育部分食品群已於108年課綱時不頒發
: 食品科、食品加工科、水產食品科、烘焙科等各科教師證
: 而改為為食品群教師證,以下是小弟的問題
: 因今年開放之教甄名額僅有水產食品科,小弟便想說來去辦加科登記水產食品科
: (因為其實之前就有修課,但未登記加科)
: 但才得知舊證科別已經停止加科登記了,同時也不得直接加認新證,需補學分
: 後者要補學分沒有問題,畢竟不同年度標準不一
: 但新證可以直接報考所有已合併的科別,但舊證不行,但又不給加科舊證科別
: 想問一下前者舊證科別停止辦理加科登記的部分詳細法規在哪裡?
: 小弟找不太到...因為這次108課綱合併的科別有點多,相信不只影響到小弟而已
: 有沒有人也遇到這樣加科無門的問題啊
97年教育部有發函 現行課綱已經沒有的科目(ex:三民主義)不再受理加科登記
99年教育部有發函 加科登記以申請時最新版專門課程為準
108課綱實施後技術高中專門課程已經合併為群科專門課程
就不再受理依舊專門課程申請加科登記了
ps.99年公文主要是配合99課綱
希望專門課程內容與當時課綱相同
所以主要是規範相同名稱的科目要以最新版專門課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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