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不是要討拍,是來搞笑騙P幣兼抒發的。
一個看似廣開大門,為了要找尋真正值得培育的雙語教師的資格審查過程。
簡章很多規定並不明確,且附錄還有許多錯誤(部分英文檢定考試都有改變)。
尤其關於外商工作經驗這一項,真心覺得幽默了。
我當場有跟現場主管溝通試著讓他理解什麼是Working Holiday Visa,
甚至拿出薪轉證明,並表示若證明不足,明日可再補件。
有拿過WHV在國外工作的人一定了解並且遵守法律的話同一份工作是不超過三個月的
(我是比較早出國的,近年滿多規定都有改。)
現場主管卻表達立場就是要一年以上"外商"公司工作經驗證明。
我於是忍不住了,問他所以....麥當勞、肯德基、家樂福也可以嗎? 這位大叔語塞了。
總之,我覺得承辦這項業務的大叔態度算好也滿臉無奈,我也懶得說下去了。
而且他們還很好心讓我看了一下什麼叫做"外商"公司工作經歷證明。
我很快瞄了一下,Panasonic
Panasonic
Panasonic
(就是某P開頭日商,我不想害到該名老師所以稍加修改過了。)
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XDDDDD So hilarious!!!!!!
我賭15億他們不可能一個一個打電話去查那些工作經歷是不是真的XDDDD
我只怪自己不夠努力還沒拿到完整英文檢定證明,不然就沒這麼多爭議了。
以上分享給明年要一起奮戰雙語類別的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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