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要打破這個表面公平,卻又不能太難看。
: 個人覺得有些學校做得很好,需求條件寫得很小範圍。
: 例如說條件上直接寫體育老師,需同時具備橄欖球,跆拳道和游泳專長
: 三個條件夾起來,能去的很少,想考的看了也明白。
: 又或是幾年前看到某間開水下機器人課程的必要條件。
: 機器人課程是不少見,限定水下就看懂了暗示。
: 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學校的課程社團也能延續,不是大家都不會不開心嗎?
你舉的例子很中肯,本校也曾經討論過像這樣列缺,但是最終在人事主任那邊被打回票
被認為這樣的簡章就是擺明要內定(簡單說就是怕落人口實被投訴)
所以我也很想知道條件列的範圍這麼小,究竟會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