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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致用高中趁疫情停課期間,5月底邀求教師返校群聚開會、招生。被致用高中一名老師錄影存證,「吹哨」指學校的招生會議屬群聚,違反防疫規定,結果這名老師被記一大過、成績考列丙等、停發各項獎金、改調至進修部、停止一切教學活動處分。
致用高中校長陳添旺表示,這名老師未經他人同意,在校內竊錄別人,還將影像流出,已侵害別人肖像權,經考核委員會開會決議處分,並強調,這名老師不只這件行為,還有不假外出的曠職才被處分。
台中市教育局長楊振昇說,校方的處理似乎有些不當,近期即會組成專案小組進校調查,小組成員包括教育局主管科室人員、督學、法律專業人員及校外公信人士,會針對學校作為是否有違法規、社會公益原則,調查後據以後續處理。
楊振昇表示,姑且不論這名教師是否有曠職,他在三級警戒期間投訴,是從防疫角度出發,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提出質疑,出發點站在守護健康立場,但否符合記大過的要件及這麼多處罰?會請專案小組調查衡量。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若未經在場人的同意,的確是不可以擅自將開會的影像公布,也就是說,老師可將影像拿去檢舉,但不能公開散布。若老師沒有公開散布,純粹檢舉,也可以進行申訴、訴願捍衛自己權益,校方可以記過,但是否符合記大過的要件,有待研究。
致用高中群聚事件發生在5月22日,一名老師投訴本報指出,校長召開2次會議,並拍下校長脫口罩。台中市教育局調查,當天開會一次人數40人、一次90人,已違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禁止室內5人以上社交聚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暨第67條,學校被罰20萬元,另依據投訴照片,校長陳添旺未戴口罩,個人被罰3000元。
台中致用高中在停課期間,召集教職員返校開會祭出「致用高中家訪實施要點中」明定每位職員要列出10位學生,教師需家訪10位國中生,國中負責人及職員需家訪5人,並要求在5月31日前將家訪紀錄繳交給各區主任。
秋後算賬了!?
不過3級疫情間還規定要家訪
真的不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