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天的新聞有提到有代理教師在規劃籌組工會
資料來源可參考以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712657?from=udn_ch2cate11195sub6885_pulldownmenu_v2
先聲明此工會並不是本人(代理教師敘薪釋憲案發起人)籌組的
但有意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的代理教師
本人強烈建議一併加入此工會(或其他教師工會)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過去案例曾經認定
工會活動並不以工會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決議為限
會員為提高勞動條件自行發起的活動也算工會活動
如果學校因為代理教師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對代理教師實施不利益待遇
(ex:減薪 降調 解雇或不予再聘等)
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不當勞動行為成立
可處學校3萬~15萬元罰鍰
並且要依裁決委員會決議補償勞工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