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劉佳箴
電話:04-753182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2007291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縣所屬學校111學年度代理教師於暑期負有全時任務者聘期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5日府教學字第111029912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
月20日召開研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法會議共識辦理。
二、為鼓勵學生多元發展,並提升本縣學生學力品質,同意學校本於學生學習需求,於
111學年度暑假(112年7月)賦予下列任務,並以辦理暑期學生輔導課程及學習扶助、提
升學生基本學力為優先安排;辦理各類課程及學習活動任務之代理教師得延長聘期至112
年7月31日,並應落實差勤管理:
(一)學管科:開設英語、科技、學習扶助課程、輔導學生參加科學展覽、網界博覽會、準
備參賽教學卓越獎、協助輔導團各項行政事務。
(二)體健科:輔導學生各項體育競賽、指導學生各體育專項訓練、輔導體育班學生課業、
推動食農教育及健康促進、辦理體育相關營隊、校園午餐研習活動。
(三)幼教科:辦理延長照顧服務、協助辦理教保研習、準備參加教學卓越獎。
(四)學特科:協助暑期大專生多元營隊行政事務、協助關懷追蹤中輟學生、協助藝才班及
特教競賽活動指導。
(五)社教科:輔導學生參加語文競賽、音樂比賽、舞蹈比賽,輔導學生參與童軍活動,準
備參賽閲讀磐石獎。協助整理與盤點學校圖書館藏書。
(六)國教科:帶領學生參加遊學體驗課程;擔任學校防災課程營隊規劃或工作人員。
(七)縣網中心:數位學習相關:
1、檢修學校教學、行政電腦及相關資訊、網管設備。
2、管理各項重要資訊系統(如學籍系統…等)、維護師生帳密、編修學校資料。
3、協助領域教師備課,設計數位教學或資訊融入教學模式,建置師生帳號群組。
4、暑期電腦教室設備更新、專科教室無線網路佈建或班級教室資訊教學設備建置監工、
初驗。
5、接獲資安通報時須於時限內完成應變。
6、開設資訊或數位學習營隊。
三、倘學校對賦予任務有疑問,請聯繫各科聯繫窗口:
(一)學管科:
1、國小:劉佳箴小姐,04-7531825。
2、國中及高中:許巧莉小姐,04-7531828。
(二)體健科:
1、輔導學生各項體育競賽、指導學生各體育專項訓練、輔導體育班學生課業、辦理體育
相關營隊:石珮君小姐,04-7112175#30。
2、推動食農教育:馬維忠先生,04-7112175#55。
3、健康促進:蘇筱嵐小姐,04-7112175#46。
4、辦理校園午餐研習活動:郭妍廷小姐,04-7112175#47。
(三)幼教科:蔡述恩先生,04-7531848。
(四)學特科:林小芬小姐,04-7531820。
(五)社教科:林冠瑩先生,04-7531842。
(六)國教科:戴雙蘭小姐,04-7531832。
(七)縣網中心:蔡承佑先生,04-7237182#15。
四、延長聘期至112年7月31日之代理教師,為簡化行政流程,請各校依代理教師實際核予
之聘期修改相關文書記載,毋須再報本府備查。
五、本案增加經費由各校人事費用預算項下支應;倘學校遇有經費不敷支應時,再循程序
動支待遇準備並辦理併決算等相關事宜。
六、另考量本縣部分學校確有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需求情形,為使學校更有彈性空間
安排行政職務,本府尊重各校評估實際校務運作之必要性及需求性,由學校本於權責聘任
教師擔任各處(室)行政職務。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本府主計處、本府財政處、本府教育處張峻銘督學、本府教育處黃俊
錡督學、本府教育處黃敏宜督學、本府教育處白淑如督學、本府教育處許惠茹督學、本府
教育處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