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odnctu (三小)》之銘言:
: ※ 引述《PoorHunter (窮獵人)》之銘言:
: : 台北市運動中心教學爭議不斷
: : 何不訂定處罰條例給大家遵守
: : 先定義游泳教學是什麼
: : 再來就是觸犯就如何處理
: : 這樣不就解決了?
: 更簡單就是開放一個水道教學
: 所有非泳池經營者的教學全部集中在同一個水道
: 不管你是情侶摸摸教學還是收費教學
: 要互相干擾的就全部集中一起干擾
: 其他水道繼續無干擾使用
: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
是的 那條水道 就要規範更多細則
只要水道頭尾 二個教練各教八到十個 那條水道就沒人敢用了
狀況可能有很多種 要是有人在那邊純游泳游的好好
現在教學的來了 那救生員到底要不要請那個游的好好的人離開這條水道
還是讓要教學的人自己去請他游別的水道 到時他不想走 又要救生員評理
所以很難去明定一條水道 讓人去展開教學生死鬥 如果開放某條教學泳道
是不是業著就要為那道的教學環境安全背書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實救生員在暑假人好多時 也不好管 就是泳池空間是有限 但要消暑玩水
的泳客超量的進來 有去管 是照顧多數人游泳的品質 但怎麼管其實是有彈性的
要看狀況 有時候民眾就是想秀一下教一下親朋好友
馬上就去制止 應該也不會 多數狀況秀一秀一二招 就結束了
游泳教學必竟屬於專業 不會游的人 沒人去教他 只是來玩水 不會嗆到水
但教動作初學就一定會嗆到水 教者是要負責學生的安全 如果說
看到業者開放一條了 但是想教的沒地方太擠 是不是有可能會自行再開一條
到時候還要規勸他 又會說開一條不夠 他也有付門票錢 別人能教 他也要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