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中國桌球海外兵團在新加坡,因球員住宿違規而導致的案外案。
作為桌球球迷旁觀之餘,也來聊聊個人看法。
本案主角李虎(30歲)雖是新加坡乒乓球國手,實際上是聘僱自中國之「海外兵團」,
體育界一般稱為「歸化外援」,說難聽點,俗話叫「槍手」。
李虎身為外勞,孤身遠從中國來到南洋,在新加坡並無固定住處,規定不准其帶女友到宿
舍,似乎違反人性。
新加坡政府作為資方,如重視勞工權益,理應主動為其解決生活問題。
李虎的中國籍母親蘇鳳仙,平日就常埋怨其兒子已老大不小,急著抱孫。
在得知兒子因為帶女友回宿舍過夜,可能被逐出國家隊和解除聘約,愛兒心切,
急忙飛奔至新加坡。
李虎母親認為兒子帶女友過夜違規,應是女友未付住宿費,乃親赴乒總技術總監辦公室,
拿出2000歐元欲補付整月份的住宿費,未料遭到當場拒絕。
2000歐元一個月的「住宿費」,竟被指控是「賄賂」,實在過於誇大。
而新加坡法官把2000歐元當為賄賂,也未免太自貶新加坡官員的身價。
桌球雖為國際奧會競賽項目,卻一向為中國所獨霸,但這無形中也阻礙了這項運動在國際
的普遍發展。有鑑於此,國際桌總(ITTF)想盡各種手段,希望能改變這種局面。
而中國本身也感受到「幸福中的煩腦」,憂慮桌球項目被奧會排除,因而提出了所謂的
「養狼計劃」。海外兵團輸出也算計劃的一環。
中國的海外兵團一方面提供意圖藉由運動獎牌,找捷徑提高國際體壇聲譽的國家,
如新加坡;一方面也為其國內過剩的二線桌球選手找到出路。
海外兵團在國外雖已歸化了外籍,處境其實非常尷尬,即使打出成績,卻也難獲得歸化國
球迷的讚同,難免有被譏為槍手的感覺。
甚而,萬一搶了獎牌,滅了祖國的威風,還可能被其祖國球迷臭罵為叛國賊,真是裏外不
是人。
本案新加坡主控官說,乒乓球在新加坡國內體壇享有一定地位,在國際也享有聲譽。
被告行為破壞了新加坡的國際聲譽。
但新加坡所謂的國際聲譽,舉世皆知,不就是這些從中國找來的外援槍手代工的嗎?
本案凸顯了桌球界的國際「勞資問題」,國際桌總既允許其會員國可公然聘僱外勞槍手代
表出征,桌總主席不應為這些「勞工」的權益講幾句話?
而中國的席大大難道不應為其「華僑」所受的委屈,向新加坡政府說三道四?
建議中國的海外兵團應儘速成立國際工會,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