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1-18 01:28:31文長,慎入。
在我那年代其實就有幾個很大的問題。
1.
如同你在文章裡提到,立法紊亂無規則。
大陸法系國家在訂立法典時,會經過相當相當長時間的考量,衡量。
然而台灣立法只有想到解決眼前的事。
這些幸好都有憲法(人權基本保障)來制衡。
舉例:某年行通過個條例說,摩托車排放廢氣不合標準,罰6-20 萬
注意,是萬。
當時酒駕罰不到6000。
有個人被罰,馬上申請釋憲,判決下來是違憲。
因此整個條例廢除。
(我到近年才知道當時為什麼立這個王八蛋法案。
為了圖利財團,所以摩托車越來越貴)
2.
台灣的司法官是考出來的,不是養出來的,這有很大的問題。
台灣司法官說難考是很難考。
但就變成有人只專心唸書不食人間煙火的,比例不低。
在我那年代,許多目前是大法官或知名學者都對這現象有所批判。
因此不少判決,注意,是不少,只會流於對法條的解釋。
而不是對法律精神,社會期待的解釋。
法律其實是活的,會隨著社會文化價值而有所變化。
所以在司法界後來有司改會和法官評鑑,來改革這現象。
3.
法律的用意
很多人沒有法律概念,最基本來說,法律的目的並不是懲罰。
而是維持秩序和教育,給人反省的機會。
法律和一般人想的就會完全不一樣,因為出發點就不同了。
分歧只會越來越大。
我只能說,其實不只是法官的問題,而是全面都有問題。
※ 引述《p9i1n0g0u4 (茵草冠)》之銘言:
: 在台灣講到法官多數人心中第一個想法都是恐龍
: 我真的很受不了…明明媒體就那麼爛還要跟著媒體喊恐龍
: 不是沒有恐龍法官,但多數被罵恐龍法官的案件,根本是民眾不懂法律不學法
: 首先覺得法律錯了的話,去找那些立法院的肥貓抱怨啦,跟法官什麼關系
: 法官只是依法審判而已
: 許多人不懂法官的思維
: 法律系的學習基本上可以說是一部人權奮鬥史了,一般人不了解也是正常的
: 但就是有人不懂法律系考慮多麼詳細
: 才會隨便亂罵恐龍
: 知道了法律沿革,人權演變,法律全貌
: 才知道法律是多麼嚴謹
: 當然晚近發展的新法看起來都爛爛的
: 沒辦法跟幾千年的法制比較
: 但是這些是立委的事,立委的立法品質真的很差,連抄外國法都抄不好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1-18 01:35:00我只是個塵世間迷途洨書僮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1-18 01:37:00沒什麼啦,我在和你一樣大時也一樣啊,後來才知道老師的用意在哪
司法官之前有討論律師任職滿多久可以轉任,後來也是沒消息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1-18 01:38:00我以前的老師,現在有兩個是大法官了,他們覺得,有很多事,不單單是法律問題,需要由教育經濟社會面去改革
覺得沒有理解法律的人才會把法律當作至高無上的教條對…其實我覺得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可是我不喜歡教育,所以沒走那條路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1-18 01:39:00拍拍 我懂,所以你可以看我上一篇的推文。這些也是要有看過相當的書,電影,還有生活歷練才說得出來
作者: e223445 (é”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11-18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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