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板規請問

作者: Garysnail (曾小蝸)   2017-12-26 01:53:48
四、請勿發表以營利為目的、誘使人投票/按讚/連署、問卷、交易、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
、涉及個人利益之內容。
先感謝板主剛剛的回覆 大概能了解
其實對於這條我還是抱持一點疑問
營利的定義是:以金錢、財務、勞務等為資本而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以P幣徵人點擊註冊連結並非是"商業"廣告行為(除非該文章作者是員工)
也未必會有經濟上的利益
還有疑問的例子是以P幣徵求大家到某板幫忙推文
這個不知是否會牴觸板規?
最後是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
那lp哥要辦徵文活動是否需要經站方核可呢?
再請板主回答了 謝謝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02:27:00
徵文是花錢不是賺錢吧?
作者: Garysnail (曾小蝸)   2017-12-26 02:29:00
徵文我著墨的點是"未經站方核可""未經站方核可"這句的意思是"沒有經過站方核准通過"但除非是站方自行舉辦之活動否則應該不會有活動會交給站方核准才舉辦吧?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02:52:00
那句的意思是指違反站規吧?
作者: Garysnail (曾小蝸)   2017-12-26 03:02:00
如果真的是這個意思的話 那可以直接改成"違反站規""沒有經過站方查核通過"跟"違反站規"有一定程度的差距以"未經主管機關核可 擅自宣稱保健功效"這句話為例可以得出"就算真的有保健功效 也要經過核可"所以同理 這樣辦活動也要經由站方核可才能辦雖然這樣很鑽牛角尖 但還是覺得板規能清楚得好
作者: iamanidiot (一名低能兒)   2017-12-26 07:19:00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26 08:35:00
P幣徵人做什麼事情(包含LP哥的徵文)並不會認定是商業廣告行為,而是"點擊註冊"這個部分涉及它站的營利徵人推文/代PO或做其它事項我認為不屬於營利部分,另外發言內容若是這樣:徵人幫我做一件事情,一次1000P,有興趣的站內或水球談。 這樣就不違反商業行為LP哥的徵文不違反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視為使用P幣徵求文章。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08:58:00
看來我猜對了
作者: Garysnail (曾小蝸)   2017-12-26 09:11:00
OK 那我知道怎麼發文了感恩mono讚嘆mono雖然我還是覺得"未經站方核可"這句有點問題XD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2-26 09:34:00
因為是沿用舊版版規下來,所以我也沒有多想...但是 未經站方核可比較偏向於冒用站方或他板名義辦活動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09:42:00
大家看得真認真,我也覺得只是延用舊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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