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3-04 20:30:20
這篇算不算引戰?
如果版主判定未達,我在訓練訓練逗逗她。
鎖定妳、鎖定妳、鎖、鎖、鎖XD
※ 引述《a000D00000 (沒有)》之銘言:
: JustS**: 你們看看,有時候廢話,就是不敢給分局承辦人XD
: ->已經給了,為什麼不敢打電話或赴警局做筆錄?
: JustS**: 應該不用,他如果真在南投,我能找到認識的。
: ->找認識的做什麼?
: 你不是說我沒告你?
: 就是不知這孬種癟三有膽敢上法院啦!
: ->真敢罵啊!
: 台灣還有法律知道嗎?
: 妳妹的就妳的毛最多,愛嗆告的也是妳、不敢告的也是妳!
: ->真的很敢挑戰刑法
: 加妳老木啦!
: 我的訴求立場一直沒變過:
: 只要妳敢提供報案序號、轄區分局、承辦員警,我都願意主動致電甚至到案說明,不算

: 首都沒差,怕嚇到妳閃尿啦!
: 俗小還一直吠……
: ->這些就足以告到你拘役100天以上
: 一直要報案三聯單案號、報案派出所、承辦員警,任何一個我能主動聯絡的方式都好,

: 口一大堆,死不敢給==
: ->給了有用?
: 呵呵
: 草屯分局偵查隊
: 聽清楚沒?
: 不敢打電話?
: 不敢赴警局做筆錄說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0:40:00
我會覺得是吵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3-04 20:52:00
所以是挑釁囉?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0:52:00
吵架簡單講就是兩邊一起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3-04 20:56:00
若不算挑釁,回應她如何會是吵架?若算挑釁,不回應她的方式可以檢舉。或者我學她一直發類似挑釁的文,沒事?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37:00
如果對方挑釁 可以漠視 然後檢舉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39:00
板主 他罵a00罵成那個樣子,都已經涉嫌觸法刑法了,為什麼未達?袒護?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3-04 21:46:00
叫本人出來檢舉啊 你是本人嗎?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49:00
你不會看置底是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3:00
你是本人嗎@@?因為無法確認 可能要送帳號部這樣 等確認才有辦法執行喔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4:00
非本人不能質疑?送帳號部?哈哈哈 送誰?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5:00
喔喔喔 a00那個我是認為未達.... 因為我也會吃貓飼料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6:00
是喔?你要吃寶路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7:00
我的貓吃的飼料我都吃過啊~ 還發過不少食記所以我認為,跟人說吃飼料無妨到是 請不要在不相關的文下面引戰 謝謝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8:00
JustSad: 西莎?寶露?快選一個啦,別說我沒養妳只會霸凌妳!養你?這樣不是在謾罵他人?犯嫌涉嫌觸法刑法,如果被判有罪,你要補桶嗎?
作者: a000D00000 (月工芒果老師)   2018-03-04 22:04:00
乾 板主 公然侮辱我這麼明顯,你竟然看不到,你是默許這樣合法嗎?所以我可以餵你狗食,養你是嗎?還自己承認霸凌本人ok 我之後比照辦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3-04 23:17:00
我只是外出覓食,也能崩潰成這樣,真的平常白養妳了。對我的朋友不能沒大沒小的,要教幾次,學不會嗎?給妳太自由了,放肆了是不是?好啊!都不要吃啊!不給妳西莎、不給妳寶露,也不幫妳打預防針,讓妳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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