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連假的偷可板詐欺遊戲 規則異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4-03 00:36:54
※ 引述《likebike (小小摺)》之銘言:
: 確實這是參考影片的內容,
: 我也必須要自己知道不可能把影片的所有東西一模一樣的搬來這邊玩,
: 畢竟起始角度就不同
: 我當初這部分的設計是想說,
: 大家應該知道誰在前面誰在後面投票,
: 匿名留給下一位甚至是所有人以目前來看,
: 並沒有發揮到原始我想要的價值,
: 不只有你提,
: 是我當初設計不良,我也在想要怎麼做更動\( ̄▽ ̄#)﹏﹏
影片中、試玩時的緊張感,第一回時完全感覺不到XD
留言給下一個,我是有想到一個方法(原本想其他遊戲時使用)。
但會耗費更多時間+主持人會累死。
表單要填兩次!
第一次,不投票,只留言給大家跟搶排名。
第二次,拿到留言序號(看過上一個人留言),才能填表單投票。
第一次填單=主持人知道每個人排序=每個人的順序號碼牌。
主持人給每個人一組編號+通關編號。
簡單一點是本版哪一篇,複雜一點要跟3r當時遊戲一樣去別版找文章。
例如,我跟3r兩個,3r先、我後,你給3r代碼是1357+0000,給我代碼是2468+1357。
3r就要去第1357留言,我要去第2468留言。
3r是第一個不需要通關密語,我要去看過3r的留言才能有通關密語。
(所以留言字數要規範,寫出師表或陳情表的心得感想,會整死下一個玩家。)
但這樣才能有當初留言給下一個的影響力與緊張感。
只是時間會拉長,如果真要這樣做,第一次填表時間要縮短為2小時。
因為第一次填表已經取得大家序號,所以第二次填表(投票)主要只受限於前一人。
超過5小時未留言就扣一枚代幣。(之類的)
或者沒有通關密語,投票效力減半、仍可投票,但只算半票。
原遊戲也沒半途加入跟籌碼啊!
我的意思是:
如果我們自己玩,無需增設條款。
但如果你是要變成常態或其他人也能拿去玩,增加這一條避免鑽漏洞爭議。
又規則,本就會想鑽(誤)。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4-03 01:07:00
感謝建議 我先想一下 因為時間拉長主要是不要給大家太多壓力我先不公布每個人的投票時間,讓留言更具匿名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