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爲被害者的家屬
我是贊成死刑的
台灣的法律對犯罪者往往都判太輕了
訴訟的過程又拖的很長
ㄧ個案件從偵察庭、ㄧ審、判決、上訴、二審、、、
最後判決確定可能已經過去好幾年了
這期間對被害者家屬都是折磨
每次節日前都有收到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辦活動的通知
https://i.imgur.com/bGivvzF.jpg
剛開始我都有參加
在活動中認識其他被害者的家屬
大家互相交流取暖
可是時間過去越久
越不想去記起那段難受的回億
當初的加害人或許因爲輕判
現在也逍遙的活著
好像人命很不值錢ㄧ樣
大家都想著活著的犯罪者有沒有教化的可能
確沒有替死者想想
面對死亡前的恐懼
對生命的留戀
對親人的不捨
而還活著的家屬對親人的思念與不捨
沒親身經歷過的人
不會知道那有多痛苦
對法律不能還其公道的判決的無奈
不是一些局外人用嘴巴說說就能了解的
人都是自私的
人權團體說的一些大道理
聽在被害者家屬耳裡都是一種諷刺
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
沒資格說那些有的沒的
當事情發身在自己身上時
真的還能客觀的堅持自己的立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