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手手痛痛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09-22 23:07:54
手手痛痛der
之前走斑馬線 一堆車超速掠過
看到林北走斑馬線都不讓的照樣按喇叭要我讓
就這樣很剛好一台機車超速擦到
媽的有夠痛der
要說傷害也不能 然後路人又不能使用手機
對!!警方大執法甚麼的都是優先抓路人 >>騎車 >>>>>>>>>>>>>>>>>>>>>>>>>>>>開車
划手機等於未注意四周 你也有分 但沒手機又不能拍照
就這樣 機車跑掉~ 要說肇事又沒證據 也不是撞倒有明確肇事- -+
1、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處1,200-3,600元罰鍰)
(1)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汽車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4條第2項。
(2)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所以實務上這條根本虛設的 不執行訂這條有個屁用 幹- -+
作者: maozz (毛子)   2020-09-22 23:09:00
討厭這種== 斑馬線行人綠燈 機車還硬要搶
作者: alrin891202 (松鼠)   2020-09-22 23:09:00
....好衰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09-22 23:11:00
不只機車拉 汽車小貨車都是- -
作者: altecaux ( )   2020-09-22 23:13:00
創了一堆法規 結果都沒在用阿 現在哪有人罰怠速不熄火只有交通大執法大拜拜的時候拿出來抓幾個倒楣鬼祭旗而已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09-22 23:15:00
祭旗都是行人 機車倒楣拉 意外源頭都馬縱放多少人被貨車撞死的?? 砂石車也一堆亡魂
作者: altecaux ( )   2020-09-22 23:16:00
之前法官還說毒駕沒有問題不影響行車安全 結果今天....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09-22 23:17:00
法律界觀念很封閉 根英美法系不同
作者: altecaux ( )   2020-09-22 23:18:00
再說下去會被罵法盲 人家三天前吸ㄉ 他只是打瞌睡了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09-22 23:18:00
美國法律系要有其他科系畢業資格才能踏入 也因如此思考跟想法都是來自各科系的多元觀念來探究律法比較不會有觀念過度封閉造成判例失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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