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有報扶養祖父母(已報扶養3年 前兩年為網路申報)
去年網路報稅發現系統有自動帶出祖父母的所得與扣除額資料
因有超過標準扣除額 故小弟去年改列舉申報
但因是第一次使用列舉 所以小弟去年有跑國稅局
請服務人員幫忙 列印單據為[使用身分證+戶號登入]
有給我一片內含 101年度.DAT 與 .NTW 檔案的光碟
今年使用網路報稅時發現扶養親屬被清空了
重新輸入祖父母資料後無法載入祖父母的所得與扣除額資料
故只能使用標準扣除額
請問是否需重新跑一趟國稅局才能使用列舉扣除呢?
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