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育嬰假中(還有兩年)所以無收入 我先生稅率是5% 我們是夫妻一起報 然後扶養我公婆(皆無收入)及兩個小孩 (一個兩歲 一個4個月) 基本報完是不用繳稅 公婆的健保在我老公名下 兩個小孩是跟我保
所以我媽(小孩外婆)想說明年兩個小孩可以給他跟我爸報稅 我跟小孩同戶 我爸媽是另一戶
想請問一下如果像我們這樣的情況 小朋友給我爸媽報扶養可以嗎?因為實際上也真的也都是我爸媽提供小孩的花費 每個月我媽會匯錢到我戶頭當生活費 兩個小孩的保險也是我媽付的
如果可以給他們報的話 小孩需要遷到跟他們同戶嗎?有需要提供那些資料給國稅局呢?
另外還有個問題就是 我跟我爸媽都住台北 目前我有領台北市的育兒津貼2500
如果小孩給我爸媽報 我爸媽稅率有到20%(有時有有時沒有) 這樣會影響到兩個小朋友五歲前每個月領的2500育兒津貼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主要是想明年怎麼報比較好 打去國稅局問他們都只回答就先報報看 所以想請教有沒有相關經驗的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