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104年後的獨資事業個人綜合所得計算

作者: hile23 (Peter)   2014-07-25 16:30:27
※ 引述《TryKoan ((別真的出來阿))》之銘言:
: 所得稅法 第71條
:
: 前項納稅義務人為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者,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
: 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
: 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應由獨資資本主
: 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本法規
: 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
作者: cka   2014-07-25 17:01:00
簡單講..就是個人所得的稅率要超過17%以上很多才划算假設稅率20%的人我猜將近打平 30~40%的人用這節稅才有意義
作者: TryKoan ((別真的出來阿))   2014-07-25 22:33:00
這不能節稅吧,這擺明要加稅用的其實我後來有試算過,在稅率12%的情況下會很接近扣抵稅額減半的政策目標
作者: hile23 (Peter)   2014-07-28 11:13:00
T大說的沒錯,此次修法就是擺明了要加稅,只是免稅額跟標準扣除額(個人)會由7.9萬提高到9萬~(略施小惠讓反彈少一點~修正~免稅額好像沒改@@ 只標準扣除額和薪資特別扣除額增加總結一下:獨資合夥或公司股東都會因營所稅重複課稅而加稅勞工或受薪階級會因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增加而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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