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兄長子女問題

作者: SoTrouble (傷腦筋)   2014-10-22 11:17:58
各位好
因為兄長常年在中國工作
所以小孩是留在家裡我們照顧的
報稅的時候由我負責申報扶養
這些年因為戶籍在一起
所以報稅的時候付上戶籍謄本即可過關
但今年底預計離開家至外縣市工作
並且也會在當地買房並將戶籍遷入新居
想請問
如果12月才遷離的話
明年5月報稅是報今年的收入
是否還是可以拿今年的戶籍謄本證明今年依然有同住扶養事實?
能夠不請大兄嫂簽切結書是最好的
因為說會有很多衍生的問題
最常看見就是假設離婚的話會因為那張切結書輸掉孩子監護權之類的
所以想說不知道屆時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證明
畢竟今年也真的有扶養小孩
稅要到年中報 國稅局查證又不知道是何時了
所以會擔心他們以當時的戶口情形去判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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