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房簽約人與登記人不同時,贈與稅?

作者: gee81 (和)   2016-02-13 18:02:47
不好意思~借題發問 這問題也困擾我好久 請各位幫忙了
買房簽約的是我 登記是我姊
而姐姐會用家人留下來的錢(遺產)去匯款購買
匯款人名子都是姊姊 也超過贈與免稅額
請問這樣子我們之間會被課贈與稅或是其他稅嗎??
或是可以用其他方式不要課到稅呢??
感謝大家~
祝大家新年快樂!
※ 引述《yowinnieru (Shadow)》之銘言:
: 如題,買房簽約人與登記人不同時,有無贈與稅或其他稅賦的問題?
: 朋友因買房簽約當天要工作,由父母簽約,但之後房子會以朋友名義登記,房屋款有200萬由父母支付,剩餘由朋友支付及貸款,即簽約的買方是他父母,房子登記卻在朋友上,會有贈與問題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13 20:37:00
就簽約形式上:買方是你,指定登記名義人是你姐。贈與人是你,受贈人是你姐,贈與金額是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的合計。實務上:你們要舉證買賣價金的來源及資金流程,就算是遺產,也要有遺產稅證明書及遺產分割協議書,以及遺產取得的資金流程。這看國稅局審查人員審查會多嚴格而定。贈與稅部分如果超過七年的核課期間之後就沒事。房地合一稅部分的認定會有爭議性。成本:前者是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的合計;後者是市價。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6-02-14 18:48:00
如果全部的款項,都是由你姊匯款,沒贈與稅的問題。可咕狗"贈與附有負擔"。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 "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 若非你出錢買給你姊,沒這款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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