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ngu86 2016-05-07 19:11:31岳父44年次 已滿60 只有利息收入170000
但 已與岳母(未滿60) 合併申報完成
請問
1.今年是否就無法申報扶養岳父了嗎?
2.假設岳父岳母仍未申報所得稅,要如何申報扶養呢?
因為夫妻(岳父岳母)要合併申報,若報扶養又要歸在我這邊
那他們不是就無法夫妻合併申報了?
3.假設可以報扶養,但無自然人憑證可帶入岳父的所得資料,
由於利息收入170000仍在免稅額內,是否可以直接填姓名
與身份證字號而不帶入所得資料直接申報?
以上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