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報稅,有一些問題想請教板上高手
已經看過置底及文摘,想再次做確認
1.104年度本人所得65萬,需繳5%稅金,因為父親未滿60歲,無收入所得
但有加入職業工會,我仍然可以申報扶養?
會想要再次確認是因為剛剛打電話到南區國稅局,稅務人員很肯定的說不能申報扶養?
跟板上的答案不太一樣,謝謝大家
2.本人的弟弟,已年滿20歲,但未就學,也無所得,因非直系親屬,所以不能申報扶養?
3.本人的媽媽,104年收入25萬,如果我申報爸爸,那媽媽就單獨申報。那能否申報弟弟呢?
以上問題,麻煩大家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