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看法分享,如有誤請幫忙指正
謝謝
※ 引述《pureness (一片冰心在玉壺)》之銘言:
: 很抱歉幾個觀念想和板友們釐清,謝謝大家指正<(_ _)>
: 1.支出的"公教人員保險費",每人在24000元內是否可列舉扣除(若適用列舉扣除額的話)
: 因為我在Tab區看到的教學 好像有提到"公保..沒這個福利"等等相關文字說明
: 不知道是否我理解錯誤 因我印象中公保是可列舉扣除的?!
只要非健保的人身保險應該都能列在24000裡面 (限直系親屬)
: 2.承上,若我是納稅義務人,列岳父扶養,其所繳納人身保險支出是否因為不是我的直系
: 尊親屬故不能列舉扣除?
只要是被你扶養的對直系親屬,人身保險費都能扣,最高24000 (健保不限)
: 3.健保支出只要是申報戶內均可列舉扣除,不分是否為兄弟姊妹或岳父母?
被你撫養的直系親屬才能扣除,不管有沒有同戶籍;
: 4.我有購屋借款利息支出(估算約19萬)可以列舉扣除,若申報戶內有銀行利息(不超過
: 2萬),稅額試算上是不是一加一減,形同我可以把這筆利息當作沒看到?
: 即包含利息所得在內之所得總額減掉房貸支出利息19萬(適用列舉的狀況)?
利息和人身保險不同,
是用"戶"來計算,
也就是您的房貸利息要扣掉「您以及被您扶養的對象」的存款利息收入,
才是可以抵稅的額度。
舉例 房貸利息19 萬;您存款利息收入8萬,被您扶養人的存款利息收入10萬;
所以您的房貸利息只能抵1萬的所得稅 (19-8-10=1)
: 5.親赴國稅局報稅要取得我父母、配偶的所得資料,是否可以僅提出身分證影本+印章,
: 加註限報稅用,而不用正本?
現在用親人健保卡+讀卡機就可以線上申請了
: 6.對於今年夫妻報稅新制不太了解,假若我和太太主要收入是薪資所得,我比太太高
: 很多(超過2倍),申報戶內含其他親屬只有少許利息所得(應不逾2萬),那是否以我
: 為納稅義務人,薪資分開報稅較划算? 各類所得分開申報有可能較划算嗎?
如果您的所得稅級距比您太太高,由您來扶養親友較划算,太太的稅額分開計算。
: 7.關於扶養問題仍有疑問,岳父有18%故利息超過8萬5,今年未滿60,我知道一種見解
: 認為不能報扶養,但在儲蓄特別扣除額可以扣光的情況下,反因可享有免稅額,
: 列報扶養似乎會較划算,此情況是否可以報看看?若查核後未同意,最多只是補稅嗎?
: 會不會有處罰?
儲蓄扣除額以報稅"戶"來計算,
也就是您加上您扶養的親友不能超過27萬不然稅會變多。
由於您岳父不到60歲,必須證實無謀生能力(收入小於85000)才能列扶養
但由於他利息收入>85000屬於有謀生能力,不能列作扶養。
: 以上問題眾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