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列舉扣除保費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同一申報戶

作者: Ephraim (Ephraim)   2016-05-30 18:19:18
借標題一問...
我今年報撫養我媽
我媽有幫自己買保險超過24000, 所以在列舉時她的非健保費就是報24000
但我有幫我自己還有我媽買保險, 所以這部份要保人是我
被保險人有兩位 (我和我媽)
金額有點忘了, 假設我幫自己買的和幫我媽買的都是1萬
請問列舉我自己的非健保費時是要填1萬還是2萬?
跑去國稅局問, 結果服務台的阿姨有的說1萬有的說2萬
搞的我好混亂, 不知道到底哪一種才是對的
請大家不吝告知, 謝謝 :)
作者: conk (conk)   2016-05-30 18:31:00
你媽就超過24000,就不用填,你除了1萬還有其他保險嗎??勞保呢??兩者不能相加喔.....被保險人不同是不能相加的......
作者: minina (mini)   2016-05-30 22:02:00
規定是算在被保險人那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6-05-31 14:40:00
是以被保險人為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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