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熱心的版友大家好
已經閱讀過置底的常見問題跟一些法規
不過因為我情況有點複雜還是想確認一下
我今年23歲因為重考的關係九月才會入學唸大一(這個部份我的理解是不會影響被撫養)
同時這幾個月想利用暑假打工
找到了一份工作時薪計估計月收入約24000
目前單位有要求我們提供身分證之類的資料
說要報勞保健保什麼的
但這份工作只會持續兩個半月(所以應該也不會超過85000)
父母親的部份據我了解是合併申報
父親只有股票之類的利息收入
母親在公務機關上班 稅額是屬於第二級距
可是父親之前有告訴我說什麼如果會報稅的就不要去打工
所以我很擔心會因為我去打工導致家裡要多付稅
請問各位熱心的版友這樣我應該要去打工嗎
就我目前的理解應該不會影響稅額
還是說有什麼其他我沒有注意到的項目呢
麻煩大家了 拜託大家幫我解惑一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