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朋友創業開了一間小型美容工作室(美容師只有她一個),
雖然說是創業,也是頂別人的美容工作室來營業的,
主要是作美體spa,其他的美體產品都只是客人有想買才有賣,
整體來說課程的均單大概是一千元左右,產品大概是兩千元,
最近收到國稅局的文要去辦理相關的營業登記事項,
承辦說查定銷售額為14萬/月,
但是實際上營業額每月連十萬都不到,裡面有的是預付課程,
所以有的時候只有2~3萬的收入,
每個月的支出大約是在3萬~6萬中間,
想請問國稅局大多都是看那些條件去評定計算查定的銷售額呢?
既然沒什麼營業額,要省錢,可以自己報營業稅、營所稅核定的東西本來就沒有標準,就依據週邊同業行情.最近也才剛接一間美體的行號也是被核要開發票營業額也不高,也是有兼賣美容產品就是了~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