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子過戶相關稅務問題

作者: pravicies (kelly)   2016-10-05 14:36:15
請問一下
有三間房子要以買賣方式過戶回去給朋友
不能同時或3個月內陸續過戶回去嗎?
聽說這樣會被查資金流向?
就算查資金流向應該也是查買方
為何是查賣方?
而且說這樣是賣方有事?
因為不懂所以上來尋求網友解答
謝謝
作者: trollwitch (寒月遙遙子夜寥寥)   2016-10-05 15:51:00
短期內頻繁賣房的話,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營業行為會被課徵營業稅、營所稅,至於頻繁以及期間的標準,國稅局說了算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05 16:26:00
要看該不動產是什麼性質?以贈與方式過戶,是沒什麼問題,但可能要繳交贈與稅。如果是想用灌水方式來調高將來房地合一稅的成本,我建議是不要。而且你以買賣方式過戶,也會有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稅等所得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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