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都是高稅率可以分開列舉扣除嗎?

作者: wustand02 (cc)   2017-03-04 11:53:34
預計今年結婚,同時男友也是今年已買房(他的名字買的),所以明年之後應該就會開始合併報稅了。
目前可扶養的人:
男方:母,弟弟(留學中)
女方:母
男方的列舉扣除額:房貸(?)、健保費(很少,所以他之前都是用標準扣除額)
女方的扣除額:保險/健保費,還有媽媽的保險/健保費,捐贈給慈善機構約5萬(較多,所以都是列舉)
我們都是受薪階層,所得級距都是20%,想請問如下:
1. 結婚後的扣除額還是用標準扣除額比較划算嗎?(房貸只有10萬多,比18萬少)
2. 如果他撫養我媽媽,那這樣我媽媽的保險費/健保費,也可以列入他的列舉扣除額嗎?
(還是媽媽可以給我扶養?)
另外,如果分開申報,但仍算一個申報戶,這樣我跟男友還是可以各自列舉扣除自己的扣除額嗎?
還是一定要都算在某一人身上?
其實有問過身邊朋友了,但大家說法不一,所以想問問看大家,謝謝幫忙!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7-03-04 11:59:00
只有結婚當年度可以分開申請(視為單身),之後都要合併是否要用標準還是列舉,試算後就知道。合併申報,就可以一起扶養你的母親。你們各自申報的稅率差不多,通常合併後會繳比較多
作者: csco ( ARM 株式會社)   2017-03-04 16:52:00
不登記結婚是唯一解
作者: callmilk (米蟲L)   2017-03-04 22:19:00
從2015年就取消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的規定了!可以上網查去年的新聞,蠻多都有講怎麼報比較划算阿,我的意思是薪資可以分開計算,但同一申報戶還是要合併申報唷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7-03-05 23:37:00
分開計稅只有所得分開,列舉扣除額還是合併,只有免稅額與薪資、儲蓄、身障、財交損失四種特別扣除額可以分開計算你根本不用想太多,程式直接會幫你用最有利的方式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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