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資型保單配息需要申報海外所得嗎?

作者: ewoodbear (KU)   2017-04-25 08:20:48
家裡的長輩,最近收到投資型保單寄來一份去年領息的資料,領息累積合計大約136萬,
投資標的是安聯收益成長基金(查詢過該基金註冊地在盧森堡,投資區域是美國)
(1)五月份申報所得稅時,這個部分是不是算在海外所得中?
(2)是不是要申報但因為總所得未超過670萬所以不會課到稅金?
(3)申報以後會不會以後被國稅局盯上?(因為長輩覺得報出去以後可能會有麻煩,但
我個人覺得是合法的範圍,不太確定...)
(4)投資型保單上,因為匯率、淨值導致本金虧損,報稅時也可以認列財產損失嗎?
煩請板上高手解惑,謝謝。
作者: zero90179 (Pzero)   2017-04-27 01:26:00
1.投資區域為美國,孳息屬美國來源所得,是海外所得。2.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超過100萬元即須計入最低稅負申報,但不一定要繳稅。4.若僅為帳面上虧損,尚未實現不得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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