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申報 以及扶養問題

作者: greentammy (可以不要踏入社會嘛)   2017-05-12 00:34:56
想要請問一下
我們夫妻都是受薪階級,都是12%的稅率
目前可以扶養的人為 6人:
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女兒/兒子
試算的結果是以丈夫為主撫養六人(5%)
我自己薪資(12%)
請問可以改成丈夫扶養五人,然後我扶養1人嗎?
不太知道要怎麼做=..=
作者: ciza (執行力才是主道)   2017-05-12 03:57:00
扶養跟誰都沒差,都算在一起
作者: wasi (working smartly...)   2017-05-12 11:06:00
這是合併申報,薪資所得分離計稅的結果,取最有利方式了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7-05-13 10:47:00
合併申報不能這樣做,一定是全給分開計稅者的他方扶養所以合併申報第4、5式,跟夫妻單獨申報還是不一樣的制度
作者: got   2017-05-13 11:08:00
這樣算是逞罰有結婚的?
作者: yungfup6 (Polymer)   2017-05-18 14:38:00
不行喔!離婚分開報才可以。但妳可以做申報人算看看,有時申報人不同會差一兩千。建議算一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