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60歲以上報扶養需列所得嗎?

作者: cameljava31 (沙漠の舟)   2017-05-22 09:00:38
請問若爸爸已超過60歲
我如果報扶養的話,還需要列他的所得嗎?(如利息,另有工作收入之類)
因爸爸健保卡不方便拿取,若真的要列所得的話,必需去國稅局申請「查詢碼」,對爸爸也是一種負擔麻煩
從財政部官網看到一句敘述「受扶養的親屬已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檢附証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好就好
上述 是不是就是說,不需調60歲以上的爸爸所得資料,只要在申報系統扶養的上面,填好基本生日、身份證就可以?
無須另外申請查詢碼之意?
謝謝各位。
作者: snowxmas (思念無用)   2017-05-22 09:06:00
要列所得。那句話應只是說不必舉證扶養事實。不然大家所得全部掛父母人頭就好
作者: cameljava31 (沙漠の舟)   2017-05-22 09:09:00
好像也是這樣子,所以無論父母有多少收入,就算超過60歲,也是要申報。所以不一定報扶養就會划算是不是這樣子?
作者: snowxmas (思念無用)   2017-05-22 09:11:00
回樓上,是
作者: cameljava31 (沙漠の舟)   2017-05-22 10:14:00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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